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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了強化非典型勞動者權益保障,勞動部今(6/11)宣布,已與經濟部達成共識,就國內申請對外投資案件的查核,新增加要求上市(櫃)公司對派遣與承攬員工提出具體承諾,包括合作的派遣廠商、勞務承攬廠商先行瞭解其勞動法遵情形,履約期間對勞動條件是否合法,並同意將執行情形在公司年報、永續報告書中揭露。
根據主計總處公布的人力運用調查統計結果,去年5月的就業人數1150.7萬人,非典型(部分時間、臨時性或人力派遣)工作者計80.6萬人,占全體就業人數7.01%,其中屬於臨時性或人力派遣工作者有59.1萬人,占總就業人數5.13%。又經濟部在2022年到2023年間,審查的投審案平均每年約170件。
勞動關係司司長王厚偉表示,為了強化非典型勞工的勞動權益,除了透過法令宣導、專案勞動檢查及訂定行政指導,要求公部門應定期稽核勞務承攬廠商法遵情形,且長期以來配合經濟部審查國內公司對外投資案件,審查項目包含是否影響國內勞工就業以及對勞工法律義務履行。
王厚偉說,根據新的查核項目,上市櫃公司需在申請對外投資時,應提供具體承諾並包含3個部分,首先,同意針對合作的派遣廠商和勞務承攬廠商,先行瞭解其是否遵守勞動法規,以此作為是否合作的評估依據;其次是履約期間,公司需同意針對派遣員工的勞動條件進行定期調查、稽核,確保其勞動權益得到保障;最後公司需同意將前述調查與稽核的執行情況,在公司年報和永續報告書中進行揭露,確保透明度。
王厚偉並舉鴻海集團為例,鴻海會定期調查派遣公司是否違反勞動法,並與派遣員工面談,確認員工是否瞭解工作內容及勞動條件,並針對派遣公司的合規性進行稽核,如發現問題,會要求其改善,甚至解除合作合約。
王厚偉呼籲,上市櫃公司應作為國內企業的模範,加強調查和稽核勞務供應商的法遵能力,避免與違反勞動法令的廠商合作,防止非典型勞動者的權益受損,勞動部會持續檢視,滾動式調整國內公司對外投資案件的勞工事項查核項目,在促進經濟發展的同時,持續推動企業勞動法遵的落實,提升勞動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