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法官人事同意權今天展開投票,主席蔡其昌宣佈投票結果。廖瑞祥攝
法院臨時會院會今(6/21)舉行大法官人事同意權投票,4位被提名人蔡彩貞、朱富美、陳忠五、尤伯祥得票均通過審查門檻;不過,民進黨立委蘇治芬曾質疑尤伯祥擔任律師時,涉嫌教唆證人作偽證,雖然尤一再喊冤,蘇治芬今天仍在臉書發文表示,「尤伯祥還是沒有說服我認為他是位適格的大法官,因此我也投下了無效票。」
蘇治芬表示,關於尤伯祥大法官的事件,審檢辯以及尤伯祥大法官本人都提出各自的看法,但「最終還是沒有說服我認為他是位適格的大法官,」,她並在臉書再次論述她的司法見解。
蘇治芬說,律師接觸證人,了解證人的證詞並協助證人梳理證詞,這是律師的職責所在,無論於法或於實務上是不可能要求律師不跟證人會談的。但如果證人、被告以及律師一同討論證詞,而證人又是被告的配偶,這樣的情境下律師不該跨越的界線就會變得很模糊,甚至可能影響司法公平審判。
蘇治芬也表示,關於以前發生的個案,她希望尤伯祥正面回應當初審檢於審判過程中的質疑,針對事實澄清而非對法官個人做出攻擊,坦然接受社會公評。
蘇治芬並說、關於通案的部分則涉及制度的討論。她相信尤伯祥官也了解部分法界人士(包含審檢辯學)對他的見解持不同看法,但仍未看到尤伯祥提出如何解決這個問題的看法,對個案的辯駁及對整體制度的論理,仍未能說服她投下同意的一票。因此她投下了無效票。
蘇治芬並表示,會點出這些問題,是希望台灣的社會能夠更加進步。尤伯祥長年致力於司法冤獄案件,他付出的努力是大家有目共睹的。而台灣的司法改革是不斷在進行的,許多問題是需要虛心與審檢辯學及社會各界共同討論、共同關心。這是她對大法官的期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