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忠五與尤伯祥備詢。陳品佑攝
立院今(6/20)審查大法官人事同意案,針對「安樂死」議題,國民黨立委游毓蘭詢問大法官被提名人中的陳忠五、尤伯祥見解與看法。尤伯祥說,自己的生命是否能夠結束,每個人有自己決定空間,但若要立法,得考量國家對生命有保護義務,兩者的法意彼此衝突。
立院今(6/20)召開臨時會進行「司法院大法官同意權案」公聽會,並由立法院院長游錫堃主持,4位大法官被提名人中的陳忠五、尤伯祥,於下午致詞,並接受立委質詢。
針對安樂死議題,尤伯祥表示,《憲法》最重要的基本權是生命權,因此生命權保障,要盡可能周延,而人格自主、自主決定,也是《憲法》最重要的基本權之一,因此,自己的生命是否結束,每個人都有自己決定空間,但立院若要立法,得考量國家對生命的保護義務。
陳忠五說,他研究了一輩子法律,至今仍在探究,人真的有完全自由意志嗎?對於自主決定終止自己生命,原則的本身他贊成,但什麼叫自主決定?他指出,在很多的情況下,人其實是很脆弱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