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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運具行不行4-2】各國規範大盤點 運研所提「16歲以上+考照審驗」安全上路

    2024-06-24 08:05 / 作者 洪敏隆
    在韓國街頭到處可見民眾騎乘電動滑板車。洪敏隆攝
    世界各國對電動滑板車的管理規範不一,交通部運輸研究所近期針對各國規範提出的研究報告,認為台灣最適宜採取新加坡管理模式,建議先開放個人行動器具於自行車道行駛及投保第三方責任險,且有鑑於鋰電池失火案例頻傳,運具應審驗符合防火規範,使用者也要先通過筆試。

    世界各國面對個人行動器具如電動滑板車、賽格威等新型態運具的崛起,同樣經歷「陣痛期」,但有別於台灣採取「形式上消極的禁行」,多數國家採取「規範上積極的納管」。因此運研所研究其他國家規範作法,作為未來個人行動運具開放上路的參考。

    新興的主要個人行動運具。翻攝自運研所報告


    世界各國對於電動滑板車的歸類不一,例如韓國是將其視為「摩托自行車」,日本則是歸類為「特定小型助力自行車」,使用電動滑板車人口密度最高的瑞士則是「慢速電動自行車」,新加坡則是跟台灣類似,將較小較輕的電動滑板車與電動或電動輔助自行車認定為不同交通工具,都是歸類為個人行動裝具。

    我現制14歲可駕駛 多國限定16歲以上

    各國因為定義歸類不同,可以行駛的路權範圍也有所不同。韓國因為將電動滑板車視為是一台電動自行車,也是一輛輕便摩托車,電動滑板車可以行駛範圍必須要在車道右側和自行車道行駛,嚴禁行駛於人行道;日本除了一般道路和自行車道,也有條件的開放行駛人行道;新加坡對於個人行動運具,僅開放行駛自行車道,道路與人行道都是禁行。

    在年齡限制部分,台灣對於電動滑板車這類屬於慢車的個人行動運具,規定的是14歲以上可以駕駛,相較於世界各國反而比較「寬鬆」,大多數國家的年齡限制是16歲,只有日本、德國、瑞士的年齡限制14歲,世界各國最低年齡限制是奧地利的12歲。不過,瑞士雖然年齡限制是14歲,但規定14到16歲間要駕駛必須先考照。

    國外個人行動器具管理方式


    在最大允許行駛速率部份,各國電動滑板車的速限大都在20到25kph,日本雖然准許電動滑板車騎上人行道,但規定行駛於人行道之速限為6kph。

    電動滑板車是否需要駕照,韓國曾在2020年時,一度修法只要年滿13歲,沒有駕照者也可使用滑板車,但隨著事故暴增,2021年5月再次修法,規定必須取得「二類摩托車」駕照,年齡限制也上調。新加坡則是針對電動滑板車規定必須通過筆試才能行駛。其他絕大多數國家則不用考照。

    是否需要配戴安全帽部分,除了因為放寬後事故頻傳,之後立法加嚴的韓國規定要戴安全帽,多數國家皆無此規定。瑞士則是在運具方面有規範,必須要加裝車燈等安全設備。

    其他國家採行的規範,像是瑞典是運用科技,透過「電子圍籬」等技術嘗試提升電動滑板車安全性,當在行人眾多區域時,滑板車就會感應限速,自動下降到接近步行。義大利為遏止交通滑板車違規及事故頻傳情況,修法要求電動滑板車須註冊牌照及購買保險。

    韓國規定電動滑板車行駛道路只能靠最外側走。洪敏隆攝


    鋰電池火災頻傳 審驗要符合防火電氣安全

    運研所今年4月提出的《個人行動器具道路行駛之安全管理方式初探》報告指出,未來考量國內需普遍開放個人行動器具上路時,可參考新加坡管理模式。

    運具部分,必須要經過審驗,運具的電池必須符合UL 2271防火規範的電氣產品安全,以保護家庭和社區免於火災危險,且運具有相關詳細規定,以方便查驗人員查驗運具規格與檢驗。

    新加坡有設計個人行動器具的交通標誌。翻攝自運研所報告


    使用者管理部分,報告認為應該比照新加坡要有個人行動運具的駕照或考驗,同時也應該制定第三方責任險的規定。年齡部分,新加坡等多數國家是限制在16歲以上。

    道路部分,運研所報告建議先開放於自行車道行駛,並且要有速限規定,且要有完善的標誌及標線做搭配。

    台灣研議的電動滑板車上路方向


    靖娟基金會執行長許雅荏說,年滿18歲的理性中樞與判斷力較佳,我國現階段慢車年齡限制是14歲,但14到16歲心智仍不成熟,易受同儕激化有冒險行為,支持使用這類慢車的年齡限制應比照多數國家提高至16歲,藉由時速25公里以下的交通運具練習掌握。

    城市人電動車負責人廖明輝認為,使用者必須有個基礎門檻的方向是對的,支持筆試考驗,藉由考驗才能推廣教育訓練,讓使用者有正確操作方式、行走路權的範圍及遵守的交通號誌,制度建立完善,才能正向普及推廣這類的綠色運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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