藝人黃子佼涉少女性影像案,到台北地院仍穿同樣衣褲出庭。陳品佑攝
藝人黃子佼被查出從非法色情網站下載7部未成年少女性影像,遭台北地檢署依《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起訴,檢方又加碼併案41部性影像,被害少女達47人。台北地院開庭時,黃子佼翻供不犯罪,並強攻檢察官蒐證程序有瑕疵,北院今天三度召開準備程序,檢辯在法庭上仍零共識,庭訊僅歷時30分鐘就結束,合議庭諭知9/10下午續開第4次準備庭。
據了解,今天庭訊短短30分鐘就結束,是因辯方目前還無法決定是否聲請傳喚證人及調查證據,必須等檢方函覆的資料才能確定。黃子佼離開北院時,不願表達任何意見。
黃子佼前兩次出庭都帶著白帽,穿著藍色青年裝,灰色格子褲和黑皮鞋,但會刻意穿著紅襪子,今天他依舊維持同樣的穿著。記者詢問他出庭意見,黃子佼不發一語快步走進法庭,據了解,他今天出庭仍堅稱無罪。
這起性影像案源自於,去年有民眾告發黃子佼涉嫌強制性交、強制猥褻及強拍影片,檢警分案追查他涉嫌妨害性自主案時,曾前往黃宅搜索,結果意外查扣黃子佼持有的4TB硬碟,經查,硬碟裡竟有從非法色情網站中下載的上百部淫片及照片等成年、未成年少女性影像。
檢方第一波釐清有7部性影像(7名受害少女),黃子佼在北檢偵查時一度認罪獲緩起訴,條件是支付120萬緩起訴處分金加1200字悔過書,結果引起外界撻伐。高檢署則認為偵查不完備,發回北檢續查後,檢方逆轉起訴。
黃子佼二度出庭戴白帽,穿藍色青年裝、格子褲和黑皮鞋、紅襪子。資料照。陳品佑攝。
黃子佼二度出庭戴白帽,穿藍色青年裝、格子褲和黑皮鞋、紅襪子。資料照。陳品佑攝。
黃子佼三度出庭又戴白帽,穿藍色青年裝、格子褲和黑皮鞋、紅襪子。陳品佑攝。
檢警在起訴後仍持續搜絲剝繭,又進一步查出41部性影像(40名受害少女),離譜的是,從國小到國中都有,年齡最小到只有11歲,檢方7/19將第二波事實移送法院併辦。全案被害少女共47人。
北院首度開庭時,黃子佼不認帳,主張他在付費下載時是舊法時期,應該只有行政罰,不需要背刑責,他還辯稱,「不確定」這些性影像都是他的,不能全部算他頭上。律師團則主張檢警是追查性侵案才去搜索黃宅,鑑於檢方蒐證有瑕疵,因此查扣的性影像不得作為本案證據。
北院二度開庭時,法官針對檢方追加的41部性影像請黃子佼答辯,他照樣不認罪,律師團再度砲轟所有的證物都沒有證據能力;檢方則強勢回攻「合法搜索」,主張公務員有告發義務,即使辦案標的不同仍可依法偵辦。檢辯在法庭內足足「鬥嘴鼓」90分鐘,仍難以取得共識,北院決定今天只得再加開準備程序庭。
根據《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規定,無故持有兒童或少年性影像,可處1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新台幣3萬元以上、30萬元以下罰金。
16:16 : 發稿
17:28 : 更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