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08-26 19:33
一名台美雙重國籍的吳姓「生理男」,在美國成功將性別變更為「女性」,不過他未提供拆除性器官的醫療證明,台灣戶政機關因而拒絕變更。吳提行政官司,台北高等行政法院認為,他經醫院確診為「性別不安」、「性別認同障礙」,且著女裝已7年以上,性別認同穩定,反而是必須摘除性器官才能更動性別的法規恐違憲,今天判戶政機關必須准許變更登記為「女性」。可上訴。
2024-07-29 08:00
7月17日高雄高等行政法院判決「高雄小那免術換證」案勝訴,是繼小E、尼莫案後,第三起司法認定內政部函釋違法。8月15日另一起跨性別女性Vivi訴訟案也將宣判,不同的是沒有提供任何醫療診斷證明,取而代之的是提供日常生活照片,以及母親與友人提供給法院的書信佐證,在判決前Vivi接受《太報》專訪分享心路歷程。
2024-06-11 08:00
跨性別者申請免術變更性別登記遭戶政事務所拒絕,法院接連判決其勝訴,最高法院的判決更指出性別認同為《憲法》第22條人格權保障的核心,行政院針對錯誤多年的「行政命令」早已訂定時間表要立專法保障跨性別者,為什麼至今依舊跳票?
2024-05-30 12:24
跨性別男性「尼莫」原為生理女,但從小認同自己為男性,他礙於身體因素無法摘除性腺器官(卵巢),向台北市信義區戶政事務所申請變更性別登記遭拒後,在台灣伴侶權益推動聯盟律師團義務協助下,挺身到台北高等行政法院打行政訴訟,北高行今天判決尼莫勝訴。本判決成跨性別男「免術換證」獲准的首例,仍可上訴。尼莫歡呼:「我終於可以正大光明地說我是男生了!」
2024-05-10 17:27
行政院性別平等處今(5/10)日公布「113年性別平等觀念電話民意調查」結果。調查顯示,75.4%民眾同意「一對情侶住在一起,即使沒有結婚的打算也沒有關係」;也有高達82.7%民眾認為「無婚姻關係同居家庭成員不應該受到歧視與不平等待遇」,更有69.1%民眾認同同性伴侶應享有合法結婚權利,較去(112)年提升6.5個百分點,較同婚法案通過前(107年調查)的37.4%,更大幅提升31.7個百分點 。
2023-06-25 21:36
美國在台協會(AIT)今(6/25)日在臉書發文宣布,無須提供醫療證明即可將護照上的性別註記改為「X」,而美國國務院今(2023)年將「X」的選項擴及於護照卡、緊急護照與海外出生領事報告(Consular Reports of Birth Abroad)。
2021-09-13 09:49
義大利有名數學老師在3年內請了769天假,同事忍無可忍報警。最後,大家發現該名老師根本沒生病,反而替多間公司做商業顧問,賺進9.7萬歐元(約新台幣317萬元),還申請疾病和兒童保障福利金,非法獲得達1.3萬歐元(約新台幣42萬元)。
本網站使用Cookie以便為您提供更優質的使用體驗,若您點擊下方“同意”或繼續瀏覽本網站,即表示您同意我們的Cookie政策,欲瞭解更多資訊請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