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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村里長事務補助費調漲且放寬名目 內政部:今年12/25起每月5萬元

    2022-04-15 13:52 / 作者 徐筱嵐

    立法院今(4月15日)三讀通過「地方民意代表費用支給及村(里)長事務補助費補助條例」第7條及第10條修正草案,將村(里)長事務補助費從現行每月4萬5,000元調增至5萬元,自今年12月25日新任村(里)長就職日起施行,意即今年底新一屆的7,700多名村里長,上任後可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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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民進黨立委羅致政與其他黨籍立委提案調漲村里長的事務補助費,從4.5萬元調升至5萬元,立法院今日三讀通過。(圖片來源/翻攝立委羅致政粉絲團)




    值得注意的是,除了將村里長事務補助費上調,並刪除原先第7條第2項「前項事務補助費,係指文具費、郵電費、水電費及其他因公支出之費用」的文字,等同放寬經費使用名目。



    內政部也隨即發聲明,強調距離上一次村(里)長事務補助費修法已超過12年,本次調整是合理反映近年物價波動情形,也有助未來村(里)長執行相關業務更有餘裕。此外,據內政部統計,村里長事務補助費一旦增至5萬元,每年地方財政支出增加4億6,566萬元。



    內政部指出,依補助條例規定,村(里)長事務補助費是由各鄉(鎮、市、區)公所編列預算,本次修法通過後,各鄉(鎮、市、區)公所應依法辦理今年度預算追加,以支應12月25日至12月31日的村(里)長事務補助費差額,同時,須配合調整明年度預算的相關科目經費,以符法令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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