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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立院三讀】民代助理費增8萬 加發里長7.5萬年終獎金逾7千人受惠

    2024-06-04 17:01 / 作者 蘇聖怡,胡家銘
    立法院會今三讀通過《地方民意代表費用支給及村里長事務補助費補助條例》部份條文修正案。 截自國會頻道
    立法院會今(6/4)三讀通過《地方民意代表費用支給及村里長事務補助費補助條例》部份條文修正案,增訂發給村、里長年終獎金,以村、里長事務補助費數額為基準計算,每人約7.5萬元,每年增逾近6億元由內政部編列預算;另也調高全台縣市議員助理補助費,直轄市議員從24萬增至32萬元、縣市議員由8萬增至16萬元。

    市議員助理補助費部分,經內政部估算,直轄市議會議員共377人,每年將支出3億6192萬元;縣市議員共533人,每年將支出5億1168萬元。

    因應現今地方議員服務型態與助理工作內容多元化,為使議員人力資源配置更加彈性,條文也取消現行地方議員聘用公費助理的上限,明定直轄市議會議員每人應至少聘用6人,縣市議會議員每人應至少聘用2人,而議員得聘以日薪計之助理,其日薪累計的月總支出,不得超過前項助理補助費用總額的四分之一。

    另考量村、里長全年在第一線執行各級政府交辦任務,職責多元且繁重,三讀條文也增發村里長年終獎金,由鄉鎮市區公所參照軍公教人員年終獎金的發給規定,編列預算,於春節期間另發給事務補助費,由內政部編列預算支應。金額以5萬元乘以1.5個月計算,每人約7.5萬元。現行村里長共7748人,內政部估算,每年增加近6億元支出。

    此外,考量原住民議員及原住民族地區的村、里長服務轄區範圍較廣、交通不便,及所服務的原住民散居等,服務居民需要耗費更多成本,條文亦明定,每月原住民議員的為民服務費及原住民族地區村、里長事務補助費增加20%,以原住民族地區村、里長事務補助費為例,將從每月5萬元增至6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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