兒少性影像問題平均每天6.2人受害。示意圖,本報繪製
藝人黃子佼被查獲持有兒少性影像引發輿論撻伐,從數據看,數位科技發展不只有很多成人受害者,兒少遭剝削的案件量也逐年攀升,受害年齡層甚至愈來愈小。台灣去年(2023)2月通過的性影像防治相關四法究竟有何不足?從預防犯罪角度,又有什麼是未來該努力的方向?
2019年引起全世界譁然的韓國網絡性剝削案件「N號房事件」,敲響了網路性暴力犯罪的警鐘,類似案例過去在台灣也曾發生,因此立法院在2023年1月修正「性影像四法」—《刑法》、《犯罪被害人保護法》、《性侵害犯罪防治法》與《兒少性剝削防制條例》,除了提高刑責,可以隱匿性影像案件足以辨識被害人個資資料、規範媒體報導範圍,也有法源依據要求下架被散布性影像。
然而,黃子佼向違法偷拍網站購買兒少性影像,凸顯「性影像四法」修法後,並無法真正嚴懲性影像犯罪,杜絕數位性暴力。
21 世紀因為數位科技發展,讓本已弱勢的兒少受到更多線上和線下的傷害,虐待、剝削兒童的行為以客製化產品或現場直播性侵兒童等網路型態出現,影響更是深遠,台灣卻一直到2017年才修正《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首度將網路性剝削被害人納入服務系統。
兒少性剝削通報案件類型
兒少人數逐年減少 性剝削被害人數卻不斷攀高根據衛福部統計,2017年兒少性剝削案件中,數位犯罪(包括製造、拍攝及供人觀賞)約佔5成4,對價性交佔3成,坐檯陪酒1成6,但之後幾年對價性交與坐檯陪酒件數有逐漸減少,數位犯罪的件數及佔比卻是持續攀升。
2022年數位犯罪的通報案件達到2022件,相較於2021年成長超過2成,佔比超過8成5。2023年到上半年統計,數位犯罪合計1396件,甚至已超越2020年的總件數。
另一個值得關注的是,2018至2022年,兒少人口數持續減少34.6萬人(377.8萬降至343.2萬人),但是通報的本國籍受害兒少人數卻在這5年是倍數成長,從1037人增加為2271人,少子化趨勢下每天卻有6.2名兒少受害。
兒少性剝削案未滿12歲被害人不斷增加
更嚴重的警訊是,被害兒少的年齡層結構有愈來愈小的趨勢,15歲以下的受害人比率增加。2019年以前兒少性剝削受害者以高中生佔超過5成,但這幾年國中生的人數及佔比都持續增加,2021年甚至超越高中生,國小生更是以倍數成長,2018年是74人,到2022年是3倍數的224人,且年齡最小受害者是國小2年級生。
衛福部保護司指出,兒少性剝削案件有超過7成是運用網路社群、通訊軟體或其他平台犯罪。
網路誘騙三類手法 信任感破滅、恐懼害怕如影隨形台灣展翅協會秘書長陳逸玲分析犯罪者常用手法有幾種,一是加害人偽裝成不同角色試圖取得孩子信任後,藉此拿到孩子不雅照,進而勒索要求更多照片或強迫性交。二是以徵求模特兒為藉口誘使兒少拍攝性影像。三是利用兒少追星心態或使用遊戲點數或寶物誘拐兒少。
陳逸玲說,第一類手法的加害人採取方式有兩種,其一是營造情侶關係,向孩子要求性影像,二是假裝成好朋友,主動分享身體發育情形,問「我自己這樣不知道是否正常?你是不是可以傳照片給我看?」,孩子因為較天真單純,可能心想「對方都拍了」,或是「對方都傳給我,若不傳好像不是朋友」,但實際上大部分加害人傳的都不是自己的照片,而是其他受害者照片。
第二類是擔任模特兒等,稱要面試身材是否合格,要求拍攝私密照片或影片,這類手法的受害者多為女孩。這是過去誘拐兒少常用手法,但隨著網路越來越發達,加害者有機會接觸更多小孩,利用網路特性的犯罪情況也越顯嚴重。
陳逸玲說,第三類是利用兒少喜歡追星,謊稱可以得到演唱會門票或跟偶像在後台見面機會,設計闖關遊戲,要求孩子照做,關卡愈到後面的是越來越露骨的性影像拍攝,若孩子有所懷疑時,加害人會說「原來你沒有很喜歡偶像」。另外也有人在線上遊戲扮演被害人的玩伴,以遊戲點數或寶物誘使兒少拍攝性影像。
黃子佼向違法偷拍網站購買兒少性影像獲緩起訴,引發軒然大波 。資料照,呂志明攝
婦女救援基金會協助的實務案件中,就有2成是未成年,以女性被害人佔絕大多數。婦援會執行長杜瑛秋說,當兒少遭到性誘拐、偷拍錄造成性影像被散布販賣,會擔心學校、家長知道被責難處罰,焦慮同學朋友知道被公審、嘲笑、排擠,影響人際關係甚至難以就學,還要面對性影像不斷被散布夢魘帶來羞愧、自責、壓力,導致身心創傷影響日常生活,需要接受精神醫療。
陳逸玲說,即便有機制移除內容,性影像實際很難完全移除,實務上很多經歷這些事件的孩子,好不容易平復回歸正常生活,但過一、兩年影像又在網路被散布,終身背負創傷,甚至有個案因為照片被其他加害人取得,再次成為其他加害人的勒索對象。
「傷口很難真正癒合!」陳逸玲指出,對於遭受性剝削的孩子成長發展有兩個很大影響,一個是「對人的信任感破滅」,會不斷自責「是自己信錯人、看錯人」,第二個是「長期心理壓力」,走在路上有人看其一眼,會擔心「是不是看過我影片」,恐懼與恐慌是如影隨形。
性影像處理中心申訴案件分析
性影像申訴成案僅2成5 逾4成被害人不敢報警為保護性影像被侵害者的權益,《性侵害犯罪防治法》第13條「網路性影像移除下架規定」,去年8月15日開始施行,至去年底的線上申訴總案件是1724 件,被害人數為1150人,但是有效申訴案件只有426件,被害人數236人,多數申訴案因網址失效、沒有明確網址或資訊不充足等原因,被害人仍然求助無門。
在有效申訴案件的被害人當中,選擇報警的比例只有135人(57%),有4成3並未報警。長期推動數位性暴力修法及協助被害人的律師陳明清指出,因為性私密影像不是只會在加害人的身上或住所,被害者擔心報警若沒有辦法讓加害人得到懲罰,還其公道,反而會激怒對方,一不做二不休將影像散布在更多的網路平台,「這正是數位性暴力問題為什麼很嚴重,也必須要更積極正視處理的原因」。
性影像處理中心申訴被害人報警率
即使是向性影像處理中心申訴成功,但是根據統計,在968個網址中只有772個網址移除,網址移除率約80%,能夠百分百移除的都是合法營運的網路平台例如Facebook、Instagram、YouTube、PTT、Dcard等,但是很多論壇、內容農場、影音平台或通訊軟體仍不配合,後3種類型平台的移除率甚至不到7成。
更諷刺的是,網路平台業者若未將影像下架,除罰60萬元,屢勸、屢罰不聽者最重可封網,但黃子佼被爆出取得7部未成年性影片的來源是偷拍影片論壇,是在國外非法架設,還不在衛福部的「有效申訴範圍」。這次事件爆發多日,衛福部才在4月10日引用《行政執行法》36條「行政機關為阻止犯罪、危害發生或避免急迫危險,而有即時處置之必要時,得為即時強制」,發文函請台灣網路資訊中心(TWNIC)執行,並在當晚對該偷拍影片論壇完成封網。
「台灣要落實兒少性剝削零容忍,要在法律上有更積極作法,問題不只是在整部防制條例罰則明顯過輕,制度上也要逐條全面檢視把漏洞補起來。」民進黨立委林月琴說,衛福部提到過去一年有封網9件,「我很訝異的是竟然只有9件」,到底還有多少違法網站持續經營,衛福部知情嗎?必須找出機制出了什麼問題「亡羊補牢」,找出機制哪些環節出了什麼問題。
性影像處理中心申訴案件,各類型平台移除率
罰則過輕當然是問題之一,黃子佼事件爆發以來,社會有種氛圍是有些人竟然認為「沒那麼嚴重」,還反問「是偷拍、販賣還是觀看者的罪比較重?」,婦團認為這正是「問題嚴重性的根源」。
杜瑛秋說,依照供需理論,有需求就有供給。需求端的購買者才是製造營利販賣非法性影像的源頭,購買者為了滿足個人私慾願意出錢購買,便有供給端的加害者透過強暴脅迫、誘騙、偷拍攝錄等各種手段,取得被害人非法性影像販賣以賺取暴利。因此只有處罰製造販賣者是不夠,對於出錢購買者持有者也應有相對處罰。
提高購買觀看者刑責 觀看非法成年人影像也應入罪歐美許多國家對性剝削的立法規範較嚴苛,尤其在付費觀看者的部分,若有涉及未成年者的犯罪有較重的刑罰,台灣去年立法時是參考日本刑期,最重只有1年。
數位女力聯盟理事、律師張品黎說,修法提高刑責外,尤其應訂定相對應的量刑標準,例如考量加害人持有涉及兒少性影像的數量多寡、加害者的資歷、被害者年齡、被害者性影像內容涉及殘暴程度高低等因素區分,才能有效遏止販賣非法性影像及數位性暴力案件增加。
另一刑罰該補的漏洞是,現在對於購買者罰則條文只有《兒少性剝削防制條例》39條第1項,很多婦團建議比照韓國在N號房事件後,不僅是提高相關罰則,且部分被害人是否為成年或未成年,持有、購買、儲存、觀看非法色情影像,都可處以3年以下徒刑或3000萬以下韓元。婦援會強調:「這才能有效遏止販賣非法性影像及數位性暴力案件增加!」
林月琴說,偷拍論壇封網事件也凸顯部會間聯繫及處理流程問題,起初數發部告知媒體可以做到封網,但要等衛福部通知,而衛福部起先說法是要等性影像處理中心接到申訴,問題是按照流程,接到申訴也是轉到地方社會局,但是地方可以直接再向上要求數發部嗎?這造成「相關單位都各自有責任,最後卻變成都沒責任」,因此相關流程規定該修要修,且基層執法沒人力、沒資源導致執法量能不足,也應要立即改善。
陳明清呼籲,面對越來越多且手法不斷翻新的數位性暴力事件,應該設立專責單位,現況對於性私密影像被害人雖然跟性侵害一樣得到相關保護,但受理案件還是由派出所而不是婦幼隊,基層警員對處理內容也大都不了解,有專責單位,橫向聯繫也比較緊密、迅速。
各國對兒少性剝削犯罪的罰則與防治措施
嚴刑峻法難嚇阻 預防兒少數位性犯罪要有專責與配套兒少性影像防治在國外早已視同作戰,例如英國成立針對兒童性虐待的獨立調查單位。台少盟指出,台灣各縣市婦幼隊有知能但沒有資源、科偵隊有技術卻沒有知能,面對涉及跨境網路犯罪、虛擬貨幣金流的數位性犯罪產業,傳統的偵查手段已不足以應對,要杜絕性剝削產業鏈,應建立兒少數位性犯罪專責單位。
「立法不是只有加重就能解決問題。」陳明清強調相關配套重要性,就跟酒駕一樣,提高刑責用嚴刑峻法,只能解決部分問題,有戀童癖的人就跟酒精成癮的人一樣,會看(喝)的人還是會看(喝),被抓到也只會認為「我怎麼那麼衰」,不會認為自己有錯,因此除了要靠加強執法取締,也應該對有戀童傾向者有轉介心理諮商管道給予協助,追蹤輔導,教育也應該與時俱進,針對性懵懂時期孩子頻繁使用數位科技,有更多的風險教育。
及早開始網路安全教育 家長盡量參與孩子網路生活陳逸玲也強調,家長應該重視數位教養,包括什麼時候開始讓孩子使用數位產品,告訴孩子要注意什麼事情,給孩子網路安全的概念,網路安全教育要及早開始,當手機跟平板給孩子時,就要用孩子聽得懂的方式告訴他,不要等到青春期才要討論。
陳逸玲提醒,家長要盡量參與孩子的網路生活,可以問「你今天在網路做什麼,碰到什麼,認識什麼朋友」,不帶價值判斷跟孩子討論,讓孩子願意分享,才能及早發現風險。
製作、販售、持有、觀看與散播兒少性影像,其實都是可預防的犯罪,政府必須正視訂定一套完整的防範措施,強而有效的防治作為,才能避免未來主人翁受到戕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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