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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剴剴案破口2-1】獨家》劉姓姊妹保母曾被拒於社安網外 政府、兒盟竟放水過關

    2024-03-25 08:00 / 作者 洪敏隆
    涉嫌凌虐1歲男童致死的劉姓保母。資料照,呂志明攝
    1歲多待出養的男童「剴剴」遭保母虐待猝逝,震驚社會,《太報》調查發現,在出養中繼過程,不是只有訪視通報沒有落實,兒福聯盟及台北市政府在更前端的保母篩選機制就有很大問題,另一個嚴重問題是台灣這套運行12年,政府像「甩鍋式」全仰賴(或推卸)機構評估孩子收出養、安置及等待,真的有維護到孩子的最佳利益嗎?

    剴剴遭保母虐死,衛福部3月21日赴行政院會專案報告,羅列四大關鍵斷點,包括兒盟未依兒少最佳利益需求安置於原保母,台北市與兒盟訪視皆未察異狀、新北市未評估孩童出養必要性及相關地方政府與兒盟缺乏聯繫等疏失,但是《太報》深入採訪發現,從兒少保護的三級預防來看,剴剴案在「初級預防」就有很大問題,讓剴剴置身風險危機的保母家庭。

    劉姓保母姊妹曾想當寄養家庭 因兩原因被家扶刷掉

    《太報》追查發現,涉嫌凌虐剴剴致死的劉姓保母姊妹,2023年成為兒盟簽約合作的收托兒童保母前,2022年是先找上家扶基金會申請要當寄養家庭,看上的可能是政府補助寄養家庭費用較高(北市寄養家庭每月約3.3萬元,全日托保母約2.6萬元),但是申請並未得到家扶認可。

    據了解,雖然劉姓保母姊妹過去有幼兒教保等經驗符合初審資格,但是社工針對要擔任家扶的寄養家庭,會到申請人的家中訪視環境,並且深度訪談了解親職育兒觀念。

    當時社工分別到劉姓保母姊妹的家中檢視,環境及教養理念不合家扶期待而刷掉。

    事實上,居家托育服務中心(原社區保母系統)早已運行媒合適當的托育人員協助照顧安置個案,因為採全日托育照顧孩子,依照規定,評核人員過程也必須要有家訪,著重在「居家環境是否符合幼齡環境」。

    但是從家扶或主播吳宇舒透露托育小孩曾訪視劉姓保母家中環境,都認為凌亂不堪不適合小孩,台北市居托中心核發居家托育證書,究竟有無落實這機制應該要說清楚。更遺憾是,這原本有雙重機制,兒盟在與保母簽約過程,顯然也沒有落實家訪調查環境,導致在兒保初級預防破功,讓剴剴置身在危險環境,加上收托後的訪查探視沒落實,導致悲劇發生。

    台灣收出養的程序圖


    保母系統不該全被推翻 建立完善系統可把孩子好好接住

    台灣目前共有兒盟、勵馨、善牧、天主教福利會、基督教救世會、宜蘭神愛兒童之家、高雄小天使家園、加立立等8個收出養媒合福利機構,除了兒盟,其他都是原本就有提供安置家園的服務,有安置空間來照應需要等家的孩子,但是勵馨希望在小孩到收養家庭前的暫時居住所,維持「家」的氛圍,也是結合社區中已有證照且具照顧經驗的保母,做家庭照顧。

    據了解,勵馨建立自己的保母照顧系統,很多保母服務已經超過10年,若有保母透過居托中心了解並連繫勵馨,勵馨會進一步約時間做家訪,家訪過程也是著重在「居家環境是否符合幼齡環境」,另一個重點是留意家庭支持性系統(有無其他家人可幫忙,家人是否支持等),如果家庭支持性系統比較薄弱,會與保母建議不要照顧社區小孩,採取一對一的照顧。

    收出養的程序中,是「會有與原生家庭見面的時間」,也是仰賴勵馨出養兒保母協助,孩子生病需要就醫,或是疾病需要追蹤,也都是仰賴保母奔波醫院,這是勵馨很強調「家庭性支持系統」的原因,且保母還要留意孩子的日常變化,在成功媒合時可以告訴收養人需要注意的面向跟技巧。

    例如曾有小孩有個「怪癖」,躺在床上時手一定要放在一個角度,不然會睡不著。透過觀察紀錄,可以銜接告訴收養人,姿勢該怎麼擺,保母還要每天寫日誌,記錄孩子喝奶、換尿布的時間,註記有什麼狀況時,要怎麼因應等。很多收養家庭起初對於照顧孩子懵懵懂懂,會透過保母詢問例如「要用哪個品牌奶嘴,孩子比較喜歡」,讓孩子被照顧能夠順利銜接,也是勵馨堅持出養交由保母體系的原因。

    勵馨基金會對於待出養孩子,也是採用全日托安置,但有建立完善的保母系統。照片取自勵馨基金會網站


    因為沒有休息,坊間全日托的市場行情約在3.2萬到3.5萬元,但機構會跟保母商談可以接受的範圍,大約落在2.6萬到2.8萬元,「很多保母其實都很有愛心才願意做。」

    勵馨也會為保母每年辦兩次活動,邀請其家人一起來,藉此可掌握保母家人怎麼看待這個服務,也藉著活動讓保母彼此認識,因為保母每年在居托中心仍有一定上課時數,遇到上課,小孩沒有地方放,因為互相認識透過LINE群組,可以相互短時間支應。雖然是短期照顧,保母對小孩都有情感,前2年勵馨就辦活動讓收養家庭帶小孩回來參加,與照顧他們的保母見面,場面溫馨。

    剴剴案讓保母受創 擔心「有壓力」而婉拒安置照顧

    剴剴案不只讓社工「很受傷」,原本在這系統中很重要也很悉心照顧孩子的保母同樣「受創」,某些縣市因為安置量能不足,小孩有需求會仰賴與勵馨合作的保母,卻發生有縣市需要保母橋接安置照顧,原本答應的保母後來說「有壓力」而婉拒。

    被稱為全台灣「最多產」的媽媽, 名下登記過1千多個棄嬰的基督教社會福利事業基金會創辦人解慧珍感慨說:「國內法令對於收出養有一定的規定,主管機關必須落實監督考核權責,好好思考為何孩子一定要家外安置,又有沒有給予幫助跟支持。」

    不只是出養安置全權交給媒合單位處理,又未落實監督管理機制,地方政府經費補助不一,也是造成這起憾事的原因。兒盟之所以不同意將剴剴交給原本照顧的周姓保母繼續照顧,曾在該機構服務人員透露,是因為台北市除了補助每名安置費是1.6萬元,高於新北市,且每個收出養個案另補助單位10萬元,兒盟要符合條件,必須要找台北市發給證照的保母。

    這與2021年通過的「替代性照顧政策」要求「避免跨轄安置及減少轉換安置次數:所有與替代性照顧相關的決定,應儘可能讓兒少留在離自己熟悉的居住地最近地點」相違背。

    國內收養媒合服務收費項目及金額


    政府給予出養兒少安置補貼費用


    去年9月媒合出養主責就交地方政府 心態仍是「干我何事」

    機構媒合收出養服務,訂定的收費標準不一,每位要收養孩子者,需要支付10至15萬元的費用。律師林民凱幾年前做「我國收養制度評估服務執行問題之研究」指出,收出養評估費用的收取確會對於收養人意願產生衝擊,應重新思考收養制度之社會政策與立法目的,將收出養評估部分收回由公權力主導,並責由國家負擔費用;有關教育訓練或心理輔導等課程,因其屬收養期間之教育輔助,由公權力委託民間專業服務機構提供訓練課程,或由收出養人自行負擔費用參與協助。

    過去,收出養機制交由機構評估、安置,地方主責單位的心態就是「不干我的事」,最讓人遺憾的是,《太報》追查發現,去年(2023年)9月的定期聯繫會議中,衛福部就已明確指示,雖然《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的修法還未三讀通過,但原屬媒合單位主責被收養人出養必要性的評估工作,轉由縣市政府來執行。

    然而,剴剴是在9月1日經兒盟轉介給劉姓保母收托,時間點大概就差了幾天,這也是衛福部為何指「新北市未評估孩童出養必要性」,而新北市社會局回嗆「收出養評估依現行法規由收出養媒合機構進行,白紙黑字不容扭曲」的原因。


    勵馨基金會台中分事務所收出養督導林容認同收出養評估回歸政府主責,因為重點在於「確認孩子出養的必要性」,媒合單位不是保護性社工,沒有進入系統查調的資源,例如曾有媽媽說小時候遭受過虐待,所以無法好好照顧孩子為由要出養,若有查調資源,就不會單單只就口述做判斷。

    「必須要打破過去收出養是大人的需求。」他指出,2012年的收出養修法是要杜絕過去「販嬰」等問題,希望作為「孩子的代言人」、「孩子的保護者」,可是很多收出養還是大人的需求,是「養不起」、「不想養的需求」,由媒合機構評估很容易淪為是「大人的需求」,由政府主責把關,做好查調,可以好好判斷「只有這條路走嗎」,如果不是,該如何提升原生家庭環境?評估家庭樣態與狀態,思考可否幫孩子的家庭成員找到工作,有經濟收入,協力讓孩子留在原生家庭。這也是回到社會安全網概念,可以更正確掌握轄內家庭變故跟變化。

    林容說,被收養的孩子,跑不掉的程序是「身世告知」,如果前端可以幫助健全原生家庭結構,不用讓孩子經歷這轉換家庭過程及身分告知,站在維護兒少權益才是最好的。

    近年來國內外收出養數據統計


    不過,過去收出養是交給媒合的專職單位評估,現在地方政府社工必須開始學習,林容認為,「中央將此交給地方政府是認同及支持,但要怎麼銜接很重要,才不會產生政策跟實際作為的斷層」。

    不只是安置量能夠不夠,還有評估觀點,必須轉換腦袋,因為說有困難的都是大人,小孩不會說話,「如何把大人的困境,轉換為從小孩的角度想」很重要。過去政府單位社工都是主責在某個群體,例如媽媽的需求、阿公阿嬤的狀況,大人跟小孩的需求狀況可能有所牴觸,建議未來操作時,社工能在各自位置,針對案家的不同角度需求共同討論,找出以小孩為主的必要性評估最佳模式。

    一年有7成待出養孩子未媒合 身障孩子出養國外恐更難

    收出養另一個問題是,台灣一年約有7成待出養孩子沒有媒合,其中特殊背景、身障孩子的比例是越來越高,即使有機會出養,也是以國外居多。

    有一個警訊是今年初挪威暫停從台灣、菲律賓、泰國及南韓等4國領養小孩,因為正在調查多起疑似兒童販賣非法案件,詢問社家署,台灣唯一與挪威有合作機制的是兒福聯盟。

    「我們得認真想想,那7成多的孩子將如何安頓?」林容語重心長地說。在執行收出養服務過程中,最讓他感動的是原本只是做寄養家庭的父母,因為捨不得孩子要被收養到國外,希望能夠成為其永久父母,這也是政府後來放寬讓「寄轉收」優先的原因。

    很多身障或發展遲緩孩子之所以有機會到國外去,很多原因是很多國家有給予收養家庭社會福利補助金,或是給予稅制減免,另一個原因解慧珍認為國人觀念是把這些有缺陷的孩子視為「冤親債主」,而外國受宗教影響,會認為這是「上帝給我一個身心受到挑戰的孩子,一定會給我額外的幫助」。

    身心障礙或發展遲緩兒出養有多困難? 


    不過,韓國同樣有給予願意收養孩子的家庭補助金,卻曾在2020年發生16個月大的女嬰鄭仁,被收養幾個月後就遭凌虐致死的案件,如何防弊,林容認為,或許可以思考是否把收養家庭也視為替代家庭的概念,給予相對的福利配置,「讓更多人願意成就幫助孩子,這樣整個社會環境氛圍也會跟著改變」。

    「現在孩子生得少,生下來又常養不大!」解慧珍感概說,大家一直在探討少子化是國安問題,卻從不願意好好從教育端、從懷孕到新生兒,針對孩子的發展需求有計畫的盤點、規劃及滿足,就可以將需要出養,卻沒人收養的孩子比例降至最低。

    解慧珍說,台灣必須更著重在建構「受孕開始到出生孩子的脆弱家庭」,針對他們身心靈發展和需求給予支持,讓家庭準備好去迎接、照顧孩子,如果任憑碰運氣,有良好準備的家庭會越來越少,政府對於民眾建構家庭,要去給予「陪伴、扶植、教育」,否則剩下的做的都是「亡羊補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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