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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死刑犯恐「放出來」?法務部長信心喊話:不認為法院會不押

    2024-10-01 14:29 / 作者 陳祖傑
    行政院長卓榮泰、法務部長鄭銘謙。陳品佑攝
    憲法法庭9月20日針對死刑做出有條件合憲判決,國民黨立委吳宗憲今(10/1)天質詢行政院長卓榮泰時,對於37名死刑犯有可能「被放出來」表達擔憂,並表示如果法院認為沒有逃亡、串證之虞而放人,政府沒有任何因應作為嗎?法務部長鄭銘謙回應,對於這些法院經過三審定讞的案件,他不認為法院會有不押的情形,「我們對法院要有信心。」

    吳宗憲在質詢時直言「大法官千方百計幫37個死刑犯找免死理由,不要再說先前死刑合憲宣判並非實質廢死,大家都是內行人,不用講這個外行話。」他詢問卓榮泰和法務部長鄭銘謙,「若判決被廢棄,若重回終審法院的判決,死刑犯會不會被放掉?」

    鄭銘謙表示,在判決之前不會放掉,根據《監獄行刑法》第148條第一項規定:「死刑定讞待執行者,應由檢察官簽發死刑確定待執行指揮書,交由監獄收容。」所以會繼續收容。吳宗憲問,「如果法院不押呢?法院可以不押啊。」鄭銘謙說,會建議法院要羈押。

    鄭銘謙繼續說明,這是最嚴重的犯罪,根據《刑事訴訟法》第76條第四項規定,「被告犯罪嫌疑重大,而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必要時,得不經傳喚逕行拘提;所犯為死刑、無期徒刑或最輕本刑為5年以上有期徒刑之罪者。」所以這是一個重罪羈押。

    不過吳宗憲質疑,重罪不是羈押唯一理由,這應該是一個common sense,這可以隨便問一個檢察官,鄭銘謙不能犯這種最低階的錯誤。鄭銘謙表示,不是低階錯誤,而是就法論法。

    吳宗憲接著問,若法院不押,政府有沒有因應?鄭銘謙說,這是一個假設性問題。吳宗憲不滿表示,就算是假設性問題,法務部應該要有所因應,這個問題已經吵十幾年,「部裡面沒有任何因應嗎?」

    吳宗憲再質疑,「如果回到終審法院審判,法院認為沒有逃亡、串證之虞而放人,沒有任何因應作為嗎?法務部裡面沒有任何作為嗎?」卓榮泰表示,如果法院真的不押,檢察官也沒有辦法,不過這些案件都經過確定的審判,行為人必須負責,法院還是會做最清楚的決定;鄭銘謙則說,對於這些法院經過三審定讞的案件,他不認為法院會有不押的情形,「我們對法院要有信心。」

    吳宗憲接著詢問,若死刑犯將來改判為無期或有期徒刑,犯人在收容的期間能否折抵刑期?鄭銘謙強調,根據《刑法》規定,要執行後才有折抵問題,現在是待執行的死刑犯,收容依法不能折抵;若涉及修法,法務部也反對折抵刑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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