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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NCC通過中嘉上層股東名單 最大股東為國巨董座陳泰銘

    2024-08-21 16:51 / 作者 戴嘉芬
    NCC委員會周三以附附款同意泓順所提9家法人股東名單,其中,國巨董事長陳泰銘持股比例最高。資料照
    外界關切中嘉集團上層股權變動爭議案,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 NCC 今日(8/21)委員會決議以附附款同意泓順此次所提9家法人股東的投資人名單,要求泓順須於8月31日前完成股權處分程序。在名單中,國巨創辦人暨董事長陳泰銘持股比例最高。

    NCC表示,泓順公司本次所提名單為9家法人股東,其持股比例分別為0.4%~4.5%不等,共計間接持有中嘉15%股權,這9家法人股東經NCC查核後,未發現有違反《有線廣播電視法》第10條黨政軍條款相關規定及107年中嘉案附負擔條款「非經本會核准,參與投資貴公司之關係企業或自然人股東不得直接或間接經營或控制新聞頻道。」規定之情形。

    至於陳泰銘原本就是鏡電視大股東,現在又成為中嘉股東,外界難免會質疑是否有媒體壟斷的嫌疑?對此,NCC主秘黃文哲強調,NCC設下相關防火牆,例如附款第一項規定,未來投資人若有任何變動,泓順都必須揭露。第二項附款也規定,變動事項必須提報主管機關許可,非經主管機關許可,名單上的投資人不能去控制中嘉的經營。

    不過,因為相關投資人的股權處分轉讓程序尚未完成,為避免造成當事人困擾,完整投資人名單暫不公告。

    NCC強調,為確保泓順公司未來能持續落實107年中嘉案附負擔條款規定,NCC要求該公司於上述股權處分轉讓完成後,除需按季向NCC申報其各層股權架構外並要求揭露至最終自然人股東,若股權發生異動時亦應向該會申報。

    此外,NCC以附負擔要求本案許可之相關投資人,不得擔任中嘉所屬12家系統經營者、中嘉數位、泓順投資、泓勝投資及泓策創業投資之董事、監察人及經理人職務,亦不得有直接或間接經營或控制前開公司之情形。

    NCC並要求泓順確實於8月31日前完成股權處分程序,若逾期未完成,則將依行政程序法處以怠金。NCC在上月17日,因泓順擅自變更其上層爭議股權受讓對象名單,未依時限履行負擔,已課予該公司30萬元怠金。

    NCC指出,該會在今年1月24日決議裁處中嘉集團所屬12家系統經營者1440萬元,並命泓順公司應於113年5月31日前就其上層爭議股權尋得有意受讓相關爭議股權之對象後,向該會陳報受讓對象並取得同意,並應於113年8月31日前完成股權交易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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