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CC宣布核准中嘉上層股東名單,限泓順6/30前補齊投資意向書、切結書等文件。圖為NCC主秘黃文哲。資料照
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 NCC 今日(5/29)決議以附附款同意泓順公司就中嘉上層股權轉讓申請之投資人名單,並要求泓順需在6/30前補齊相關投資人的投資意向書與切結書等文件,若屆時未補齊,或投資人名單有違反《有線電視廣播法》或《外國人投資條例》等規定之情事,NCC得依職權廢止行政處分並另案重審。
媒體詢問投資人有哪些?NCC主秘黃文哲表示,要等股權轉讓手續完成後,才能公布投資人名單。NCC專委黃睿迪說明,目前統計自然人股東有19位,法人5位,另有1位是外國投資人,共有25位,NCC大致上已針對這些投資人背景進行查核,同時提醒泓順,該公司必須在今年8月31日前完成股權處分程序,若逾期未完成,則將依行政程序法處以怠金。
NCC表示,該會在今年1月24日決議裁處中嘉集團所屬12家系統經營者1440萬元,並命泓順公司應於113年5月31日前就其上層爭議股權尋得有意受讓相關爭議股權之對象後,向該會陳報受讓對象並取得同意,並應於113年8月31日前完成股權交易程序。
NCC表示,經檢視泓順公司所提報之投資人名單後,評估該名單尚無違反107年12月5日第833次委員會議審議中嘉案附款「非經本會核准,參與投資受讓人事業之關係企業或自然人股東不得直接或間接經營或控制新聞頻道」之負擔規定情形,亦尚無有線廣播電視法第10條黨政軍規定情事,爰就下列事項以附附款方式同意。
NCC籲泓順需於113年6月30日以前就案關投資人名單補正投資意向書與切結書等相關文件;如未依限補件或其所提名單有違反有廣法或外國人投資條例等規定之虞,NCC得情節依職權廢止行政處分並另案重審;另外,NCC亦以附款要求泓順公司應確保案內投資人符合該會107年第833次委員會議就中嘉案決議附負擔之履行。
NCC強調,泓順仍應依該會第1103次委員會議做成處分之要求,於113年8月31日前完成爭議股權轉讓,該會將持續依法監理確保相關規劃確實履行,以維護產業秩序與發展環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