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立入股中嘉違反附款規定,NCC籲泓順需在5月底前提報完整投資者名單。資料照
三立入股中嘉案從去年9月被立委檢舉後,NCC展開調查,今年初宣布裁罰中嘉所屬系統業者共1440萬元,並規定中嘉上層公司「泓順投資」需在5/31前,尋得有意受讓股權的對象後,向 NCC 陳報並取得該會同意。如今,眼看期限將至,NCC 今(5/22)表示,泓順投資已向 NCC 提報潛在投資者名單,預計下周提報完整版投資者名單。
泓順投資是持有中嘉100%股權的上層公司,該公司在107年7月向 NCC 申請受讓安順、博康股權案,NCC 於同年12月5日核准,並加計18項附款。其中第8項附款內容為:「非經本會核准,
參與投資泓順的關係企業或自然人股東不得直接或間接經營、控制新聞頻道。」
去年9月經立委檢舉,NCC 調查後認為泓順已違反107年中嘉案附款第8項規定,今年初1103次委員會決議,泓順公司應於今年5月31日前,尋得有意受讓股權之對象後,向 NCC 陳報受讓對象並取得該會同意;此外,亦須在今年8月31日前完成股權處分程序。泓順也需按月向 NCC 申報股權受讓對象和後續股權轉讓的執行情形。
由於5月底期限將屆,媒體關心泓順提報股權受讓者的進度。NCC 今於例行記者會表示,目前泓順已提報潛在投資者名單,NCC 回覆對方,在法遵上應注意事項。
NCC專委黃睿迪進一步指出,首先,在投資者名單出來後,泓順必須自行檢視是否符合當初第8項附款的規定,也就是自然人股東、法人股東都不能有直接控制或經營新聞頻道之情事。其次,包括黨政軍條款以及境外投資等,都必須符合持股上限的規定,也需依《外國人投資條例》進行相關申報。
NCC表示,目前看到的潛在投資者名單約有20多位,以自然人居多,也有部分是法人,且都是境內投資者,目前並沒有發現有違反附款的情形。NCC主秘黃文哲強調,希望泓順能將投資方的股東名單整理得越清楚簡單越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