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CC今(5/10)將鏡電視相關資料送達立院交通委員會。NCC提供
立法院交通委員會「鏡電視申設及後續爭議調閱專案小組」周一(5/6)開會決議,正式發文給NCC,要求該會在3日內提供調閱文件。NCC今(5/10)中午將相關資料送到立法院,資料查閱時間從今日起至5月31日,但僅限交委會立委才能查閱相關資料。
NCC主秘黃文哲表示,已將鏡電視相關資料送達立院,共分成5大卷,這是依據《政府資訊公開法》來進行相關作業。這5卷資料涵括鏡電視申設案、營運計畫、負責人及董監變更案、上架有線電視申請案等議案委員會會議紀錄,以及NCC委員會所做的行政處分書等。
另外,由於士林地檢署正在進行鏡電視申設的洩密案,以及主委圖利罪相關偵查,按照偵查不公開原則,檢調偵查範圍的資料,並未送入立法院。
至於檢調目前正在進行偵查的部分,是否就是立委最關注的部分?NCC則表示,這部分地檢署已把資料都調過去了,所以無法提供給立法院。
此外,黃文哲強調,「鏡電視申設及後續爭議調閱專案小組」是立院交委會成立的小組,因此,今日送交立法院的5大卷資料僅限交委會立委才能調閱。不管是紙本或者是電子檔,都只能在現場查閱,查閱人員需負保密義務,不得將文件攜離查閱場所或洩漏出去。
NCC已將鏡電視相關資料送達立院交通委員會,但僅限交委會立委才能查閱。NCC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