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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總統蔡英文為何獨鍾他們?4大法官提名人「完整經歷曝光」

    2023-05-30 16:59 / 作者 侯柏青
    總統府秘書長林佳龍今出席大法官被提名人介紹記者會。陳品佑攝
    總統府秘書長林佳龍和總統府大法官審薦小組副召集人翁岳生,今天公布4名大法官被提名人選蔡彩貞、朱富美、陳忠五、尤伯祥,林佳龍也逐一公布這四名來自「審、檢、辯、學」各領域的法律人驚人背景,讓外界一窺總統蔡英文相中他們的真正理由。

    大法官提名審薦小組副召集人翁岳生。陳品佑攝

    總統府大法官審薦小組原本由副總統賴清德擔任召集人,但為了避免外界質疑審薦工作遭到政治干擾,賴清德主動請辭,而這項重責大任就落到了今年高齡90歲的法學耆老、前司法院長翁岳生身上。即便年事已高,翁岳生今天仍親自參加記者會,雖然聽力靈敏度不如以往,他仍奮力告訴外界,審薦小組在將近兩個月的審薦作業期間,如何對外廣徵到26名符合資格的法律人,最後歷經3次會議才討論出共識,完成總統交付的任務。

    林佳龍特別感謝翁岳生接棒代理主持會議的辛勞,他強調「大法官是憲政守護者、人權捍衛者,為切合大法官行使職權需要,總統就建議人員和審薦意見綜合考量後,決定提名人選。至於外界關注的性別比例也會逐步落實,目前提名2位女性,如獲通過,大法官的女性比例將首度達到三分之一。」

    大法官被提名人蔡彩貞。陳品佑攝

    總統府指出,蔡彩貞符合大法官的資格第1款「曾任實任法官15年以上而成績卓著者」。

    林佳龍話鋒一轉表示,蔡彩貞現年65歲,為現任最高法院法官兼審判長,畢業於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系學士、管理學院商學碩士。蔡彩貞的閱歷豐富,歷任地方法院、高等法院及最高法院法官,長年辦理刑事審判業務,也曾擔任司法院刑事廳廳長、士林地方法院院長,負責司法行政工作。

    重要的是,蔡彩貞擔任一、二審法官期間,辦案成績斐然,屢獲績優獎勵。她在最高法院擔任法官期間,所作裁判時常獲選為「具有參考價值」。此外,她也多次在最高法院等機關所主辦法律學術研討會裡,代表實務界擔任「與談人」,均展現出法學專業素養。

    在行政歷練上,林佳龍解釋,蔡彩貞在司法院刑事廳服務期間,穩健推動司法改革業務,貫徹刑事訴訟保障人權的意旨,例如建置了「刑事審判量刑預測資訊系統」,解決量刑歧異所造成裁判不公問題,也建構「刑事沒收程序法及配套的保全扣押程序」等法規,落實「沒收」制度目的,在維護人民財產及訴訟上權益,頗受各方好評。

    他說,蔡彩貞關注《憲法》保障人民生命、自由、財產等基本權,熟稔審判事務,精研刑事法律,撰擬裁判法理闡述與強化制度改革績效,素孚聲譽,實係司法實務界學驗俱佳的優秀人才。

    大法官被提名人朱富美。陳品佑攝

    總統府表示,朱富美符合大法官的資格第2款「曾任實任檢察官15年以上而成績卓著者」。

    林佳龍解釋,朱富美現年65歲,為現任監察院秘書長。朱富美是國立中興大學法律學系法學士、國立台灣大學法律研究所法學碩士及法律研究所博士,另取得美國印第安那大學法律碩士。

    朱富美曾任實任檢察官逾28年,服務期間偵辦多起重大刑案,主動積極,成績優異。重要的是,朱富美任職第三審(最高檢察署)主任檢察官、檢察官期間,參與最高法院數件「死刑」及具重要法律原則案件,也在參與大法庭言詞辯論中展現其專業學養。並曾在總統府、行政院服務,歷練不同憲法機關業務與法制作業。

    朱富美研究熱誠,熟稔《刑法》、《刑事訴訟法》、科技偵查法制、《個人資料保護法》與監察法制等,長期關心並發掘國內外最新刑事法律議題,也經常從國際人權公約、立法例等角度發表專業論文,提出興革意見。研究範疇含括《憲法》基本權如「隱私權」、「通訊權」、「公平審判權」等相關議題,論述成果豐碩。

    朱富美專長刑事法制,檢察實務經驗豐富;歷練行政要職,涵養前瞻思維宏觀;持續司法理論與實務研究,對於提升人民基本權利保障,必能貢獻所長。

    大法官被提名人陳忠五。陳品佑攝

    總統府指出,陳忠五符合大法官資格第5款「曾任教育部審定合格之大學或獨立學院專任教授12年以上,講授《法官法》第5條第4項所定主要法律科目8年以上,有專門著作者。」

    林佳龍表示,陳忠五現年59歲,現任國立台灣大學特聘教授。他是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系法學士、法律學研究所法學碩士、法國巴黎第一大學法學博士。陳忠五自法國取得博士學位返國後,即任教於國立台灣大學迄今,並曾任該校法律學院副院長。

    他說,陳忠五長期從事民事法學研究,講授《民法總則》、《民法》債篇總論、《民法》物權、民事責任法專題等科目,學術研究論著成果豐碩;獲國立台灣大學優良導師、教學傑出教師及特聘教授殊榮,於諸多著作中展現之分析說理及價值選擇,切合社會進步發展脈動。

    林佳龍特別解釋,陳忠五特別關注弱勢者保護,長年對我國法院裁判進行觀察及評論,相當了解審判實務的現況與問題,主張以健全的法律制度,加強保護勞動者、消費者、被害人等弱勢者權益,改善其法律地位,建構以人性尊嚴為本的財產法秩序。

    林佳龍說,陳忠五也經常應政府各機關邀請,參與法令修正研擬、學術出版、專業審查等工作,積極貢獻法學專業。陳忠五專精民事財產法領域,教學研究享有盛譽,法學服務參與廣泛,對於實現社會公義的堅持與立場,能有助於深化司法權對於人權法治之保障。

    大法官被提名人尤伯祥。陳品佑攝

    總統府指出,律師尤伯祥符合大法官資格第6款「研究法學,富有政治經驗,聲譽卓著者。」

    林佳龍說,尤伯祥現年54歲,為現任「威權統治時期國家不法行為被害者權利回復基金會董事長」,尤伯祥是國立政治大學法律學系法學士、法律研究所法學碩士畢業,曾擔任《促進轉型正義委員會》兼任委員、總統府司法改革國是會議委員,以及民間司法改革基金會董事、台北律師公會、台灣法學會理事長,並創辦台灣刑事辯護律師協會,目前為義謙法律事務所主持律師。

    林佳龍說,「尤伯祥長期投身公共事務,參與人權保障、司法改革及轉型正義等民主深化工程,政治經驗豐富。」

    此外,尤伯祥擔任執業律師多年,在刑事辯護、釋憲實務及轉型正義調查均有豐富的理論研究及實務經驗。他曾參與「蘇建和案」、「徐自強案」、「江國慶案」、「邱和順案」及「蘇炳坤案」等案件的救援及聲請釋憲工作,並擔任司法院釋字第737號、755號、756號等多號與人權相關解釋的代理人。

    此外,尤伯祥在擔任促轉會委員期間,也召集完成「林宅血案」及「陳文成命案」的調查報告;同時深耕刑事訴訟研究,著述相關論文,具法學專業素養。

    林佳龍表示,尤伯祥兼長刑事辯護及釋憲實務,本於追求司法正義的使命感,致力人權保障工作不遺餘力,從事冤案救援成就備受肯定,對於守護臺灣民主憲政秩序必能貢獻所長。
    大法官4名被提名人小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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