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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礦業改革2–2】諮商同意「一問再問」騷擾、恐嚇部落 《礦業法》改革缺的那一塊重要拼圖

    2023-05-27 06:40 / 作者 洪敏隆
    北原礦業要開挖的饅頭山(箭頭處),距離山下的潭南國小很近。洪敏隆攝
    礦,業者想挖,居民反對,居民甚至透過投票展現拒絕意志,然而,即使《礦業法》修正後,卻沒有限制開發業者不能繼續問,好像非得問到同意為止。南投縣信義鄉潭南部落就面對這種遭遇,土地上的族人,持續壟罩在開礦威脅的陰影下,擔負著龐大又無可名狀的痛苦。


    「守護家園,拒絕挖礦」、「自己的家園自己救!」今年(2023)5月16日開車駛進潭南部落,就會看到沿路高高懸掛的抗議白布條,這不是第一次部落居民反對開礦,3年前同樣的開發業者北原礦業公司就已申請過召開部落諮商會議,當時有85%壓倒性反對開採。部落居民都不解,為什麼短短3年又要申請採礦,潭南國小學生「童言童語」見到採訪記者說的話卻問到核心,「只有考15分還要再考什麼?」

    更令部落族人恐懼的是,這次許多部落族人受到外來不明人士威脅,要求在5月28日部落諮商會議投下贊成票,因此,當記者投票前夕來到部落,族人見到陌生人都會問「你是誰?」、「你要做什麼?」

    一次又一次的申請開礦,更掀開的是部落居民內心深處最恐懼回憶。2001年7月,桃芝風災造成的土石流傾瀉而下,部落地貌遽變,那時才剛從九二一大地震陰影走出來的布農族人再次經歷家園破碎,歷經多年重建才恢復元氣。

    一名老婦回憶:「那時大概有百噸巨石滾落下來,我的家就被埋在土石堆下面,家園後山本來是蒼翠的竹林,風災後只留下兩道土石流崩坍的痕跡。」對於開礦,她是誓死反對:「不要再讓我們依靠的大山,成了毀滅家園的凶手!」

    開礦與部落相距不到3公里 學童上課抬頭就可看挖山

    潭南村位於信義鄉的西北部,因地處日月潭的南方而得名,背倚的山是水社大山的一支較為平坦、低下的山脈,因其形狀圓渾,部落居民稱之為「饅頭山」,那就是業者想要申請開礦的區域,屬於林務局的林班地,與潭南部落直線相距約2.6公里。

    站在潭南國小校門抬頭看,就可以清楚看到「饅頭山」,很難想像一旦開挖,孩子們一邊上課、一邊看著山頭如何被剷平,是多麼怵目驚心的場景。

    座落於日月潭南端而命名的潭南部落。日月潭風景區管理處提供


    「開採最直接的威脅是我們部落仰賴的玉崙溪上游水源,恐遭到鄰近採礦區廢水污染,且饅頭山兩邊延伸往山谷裡的豐富森林及生態都會受到影響,更嚴重是不當開挖,將使得再次遇到豪大雨時,部落又會再度遭遇到土石流等重大浩劫。」

    潭南村村長松照天說,這不只影響到在地生態以及他們的生活環境,甚至導致部落居民必須遷離部落,為了守護家園、為了子子孫孫,大多數部落居民都堅持反對挖礦,會堅守反對到底。

    「為什麼政府同意業者的申請,卻從來不到現場實地勘查確認,要讓在地居民獨自承擔風險?」、「50多年前核准的礦權,時空變遷,環境及地理條件都不同了,這樣挖,出了事誰負責?」潭南部落會議主席谷仁英帶著記者勘查礦區周邊環境極可能衝擊影響的村鄰位置,沿途看到政府設置的土石流防災警報系統及注意土石流的警告標誌,實在很諷刺,「如果真的一挖了,部落一定受害!」

    沿著潭南部落會看到土石流的警告標誌。洪敏隆攝


    首次申請位在水源保護區 行政機關失職竟連過5關

    鄰近南投縣觀光勝地日月潭的水社大山,過去因蘊含水晶礦,曾於民國55年設定為礦區,幾經轉手,北原礦業公司取得礦權,1979年第一次向林務局申請租用礦業用地,後因地方抗爭停採,廢棄超過30年的時間。2014年北原礦業就提出第一次的復工計畫,並且經過礦務局同意。

    當時曾引發魚池鄉大林村居民抗議,在地球公民基金會、台灣蠻野心足生態協會等環團揭露中央及地方政府未依法審查「連過五關」的荒謬情事,該開發案才遭到撤銷,礦務局還因此遭到監察院糾正。

    北原礦業三度展限爭議表


    那一次北原礦業申請的開採範圍,有很大面積都落在公林飲用水水源水質保護區,依據《飲用水管理條例》第5條第1項及第2項第8款規定,在飲用水保護區中禁止有探、採礦行為。

    然而,環保署及南投縣環保局身為中央及地方飲用水主管機關,卻未能清查出北原是要在公林飲用水保護區中進行採礦行為,未能預先防範,使其順利闖過二關。

    根據監察院調查,礦務局早在2003年就應該依據《礦業法》第57條第4項規定,將已被劃為禁採區之公林飲用水保護區部分,依法廢止礦業權核准,然礦務局卻默不作聲,甚至北原於2006年申請展延採礦權限,礦務局應依該法第27及31條相關規定,駁回位於公林飲用水保護區的部分,但礦務局仍讓北原順利通過第三關。

    之後,北原為採礦向林務局租用埔里事業區75及76林班地,然此2塊林班地即位於公林飲用水保護區,林務局依「租用國有林事業區林班地為礦業用地審核注意事項」第4條第1項第9款本不得出租予北原採礦,林務局卻基於行政慣例同意續租,將行政慣例凌駕法律之上讓業者再度闖關成功。

    而南投縣農業處審查水土保持計畫時,曾函詢南投縣環保局,環保局已明確回覆採礦的林班地位在公林飲用水保護區,農業處竟也審核通過該水土保持計畫,直到環團揭露,礦務局才再邀集相關單位及業者到現場會勘,並在2015年撤銷原本核准採礦的處分,「亡羊補牢」使當地自來水源避免受到污染。

    二度申請開礦 高比例85%族人反對

    不過,北原礦業並未放棄在水社大山開礦,原本的開採面積是101公頃,在刪除位於水源水質保護區的50公頃後,剩下的51公頃面積於2020年重新提出申請,並且獲得礦務局核准。

    雖然剔除原本礦區北邊可能影響的大林村飲用水範圍,原本計畫北邊開路連接礦區的計畫也改到南邊開路,首當其衝就是潭南部落,業者雖強調運送路線會從礦區至潭南1號橋後轉往日月潭環湖公路銜接省道中潭公路至草屯雙冬砂石場,絕對不會經過潭南部落,不過在部落會議尚未召開諮商議程,業者就已經先行將機具運往山上,讓居民大為光火。

    潭南部落主席谷仁英指一旦核准開礦,將對居民造成很大生命財產威脅。洪敏隆攝


    北原礦業提出多項回饋機制,包括每年補助地方回饋金80萬元,作為部落慶典活動等使用;提供非專業人員員額70%給潭南居民;清寒學童獎助學金每年每人3600元;增建蓄水塔及全面換裝水管改善飲用及灌溉用水問題。

    但是這些回饋無法打動居民,在2020年9月20日召開的部落諮商會議中,部落居民砲聲隆隆說「80萬我們會自己賺」、「水我們有團隊會管理」、「我們去外地工作,沒有破壞你們的家園」、「我們祖先的地,為什麼我們要聽你的!」

    當天投票結果,總戶數220戶,超過法定一半的135戶出席,並以115戶壓倒性的反對北原礦業開採,居民慶祝勝利,高喊「寧要樹葉,不要礦業!」

    原本以為噩夢從此結束,潭南部落居民卻沒想到3年後,北原礦業以「新案」方式再次申請召開部落會議,並且將回饋金加碼到100萬元,爭取部落支持同意,以利申請礦業用地。

    「這真的是很荒謬也很無奈!」谷仁英說,一次次的動員,很多在外討生活的居民要放下手邊工作回到部落捍衛家園,「我們沒有金錢等資源,靠的是我們對守護家園的熱情」,但是這種沒有止盡的一問再問的部落諮商,對部落跟居民都是耗損。

    諮商「沒完沒了」讓部落很無奈 礦務局推說《原基法》沒限制

    谷仁英說,5月28日的部落諮商投票,原本要求立下但書「若再次遭到否決,不可以再辦部落諮商」,不然會沒完沒了,部落居民永遠在恐懼的陰影下生活,但在投票前夕,24日北原礦業要求部落以不記名投票,遭到潭南部落居民拒絕,因此取消28日的表決。

    潭南村村長松照天說,部落習慣就是以公開舉手方式,表決部落中的重要事務,這樣做才符合公開、公正原則。一名不具名部落居民認為,業者提出的不記名投票,意圖明顯就是想要「各個擊破」,部落會堅持到底,也希望業者知難而退。

    對此,礦務局副局長徐銘宏表示,北原礦業2020年申請的礦業用地,已經排除位於水源水質保護區的區塊,因此予以核准,但是部落諮商沒有通過,依法不能開礦。這次業者是以新案提出申請,有要求業者先依照《原住民基本法》規定辦理部落諮商,經過部落同意才會核定礦業用地。

    潭南部落高掛反對開礦的白布條。洪敏隆攝


    如果這次部落諮商沒有通過,是否會同意業者持續申請礦業用地,並且持續辦理部落諮商?徐銘宏沒有正面回應,僅強調不是《原基法》的主管機關,礦務局的立場就是「尊重《原基法》」。

    「坦白說,原民會就是非常軟弱。」協助過很多受礦場影響居民打訴訟官司的法律扶助基金會原住民族法律服務中心專職律師主任謝孟羽批評,在很多次的協調會、公聽會都一再提過「不應該是一問再問的騷擾行為」,礦務局的回應都是《原基法》21條沒有禁止,「諮商同意辦法」也沒有禁止不能再問,導致業者視為理所當然,跟環評一樣以另案開發的形式再來,甚至不用提出其他替代方案,而原民會也只是說「法律的確沒有規定」。

    謝孟羽分析原民會「龜縮」原因,是怕限制開發方的權利,會有違憲的可能性,然而,依照《原基法》的精神,應該是要符合保障原住民族權益的本質,包括自然資源的權利、土地的權利,才會衍生出諮商同意權,如果有人不尊重,違反了這個本質,「我都說不要了,你還要再來騷擾」,原民會就應該要有合乎本質的解釋規範。

    地球公民基金會議題部主任黃靖庭說,最大問題是礦務局、農委會林務局跟原民會3個單位,沒有一個單位願意在潭南部落2020年否決時,跳出來說此申請案已經無效,林務局推說是礦務局的事,礦務局認為林務局不同意租地就可以,而原民會則完全是置身事外,沒有單位願意做出行政處分,都覺得「責任不在我身上」,導致部落諮商是一問再問。

    潭南部落居民憂心開礦將使土石流惡夢重演。洪敏隆攝


    回歸《原基法》本質精神 法令改革刻不容緩

    「最重要還是要看部落的意願,如果今天部落就是堅決反對,就不應該再申請部落諮商,另一種情況是部落所做決定是業者所提不符合他們的需求,應該是退回重提部落願意變動的方案。」謝孟羽強調,這不只是礦場開發,像是過去的知本光電開發案也是如此,原民會應該就部落諮商,回歸尊重原住民的本質及精神,做出更明確更完善的規範。

    在南投縣信義鄉,不只是北原礦業的爭議,布農族達瑪巒部落也因不滿經濟部2017年前未與部落諮商,便核准展延清聚礦業在部落傳統領域的10年水晶礦開礦權,讓部落傳統獵場變礦場,提起行政訴訟主張撤銷經濟部展延礦權的原處分。去年4月台北高等行政法院認為,經濟部未踐行《原住民族基本法》的諮商同意權及分享權,判決達瑪巒部落勝訴,目前此案仍待最高行政法院審理。

    日月潭水社大山陸續有業者要開採水晶礦。洪敏隆攝


    據了解,該案引發部落不滿是因為礦區位在部落傳統獵場「姑姑山」施工,且範圍另含括傳統領域地利村竹墓、水庫集水區和縣立遺址,且為易造成山崩的地質敏感區,也因為此案高等行政法院的判決,加上《礦業法》修正方向,使北原礦業要再申請礦業用地時,礦務局改變態度,要求業者都先申請部落諮商同意,才會核定礦區。

    北原礦業案凸顯的是,儘管《礦業法》修法,但是部落諮商規定仍有很多疑義,導致部落決議不同意,礦業開發者卻仍可以「一問再問」的荒謬情事恐再發生,不論是礦業法的改革或是如何落實《原基法》的精神,法令的改革推動還須持續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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