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動部提醒,已開立政治獻金專戶的擬參選人及已向中選會辦理登記的候選人,應為所僱工作人員申報參加就業保險及勞工職業災害保險。徐筱嵐攝
2024總統、立委選舉!根據監察院統計,截至今年9月12日底,已有219人開設政治獻金專戶,依照《勞工職業災害保險及保護法》與《就業保險法》規定,如僱有從事競選活動的工作人員,擬參選人要向勞保局成立投保單位,為所僱勞工投保職保和就保,並得自願參加勞工保險,目前正副總統擬參選人有4個「強制投保單位」、立委則有36個。
總統及立法委員選舉即將於明年1月13日投票,各參選人進行拜票行程。勞動部勞動保險司副司長陳文宗今日表示,為了保障擬參選人及候選人所僱用從事競選活動的工作人員保險權益,已核定修正《公職人員擬參選人及候選人僱用從事競選活動工作人員參加勞工保險與就業保險及勞工職業災害保險注意事項》第2點及第5點規定。
陳文宗指出,擬參選人或候選人與其所僱勞工,在僱傭關係消滅時,雇主應於受僱勞工離職的當日申報退保;經考量競選活動工作人員在投票日之後,會陪同候選人進行謝票或善後等相關事務,原本雇主自投票日起10日內為受雇者辦理退保,放寬為字投票日起30內辦理,至於未辦理退保者,也會一併修正自投票日起第30日。
根據規定,候選人即使只僱用1名從事競選活動並獲得薪資報酬的工作人員,就成為就保及職保的「強制投保單位」。根據勞保局統計,目前有4位總統、副總統擬參選人成立投保單位,立委擬參選人則有36個投保單位,當中6位是競選連任者,其他30位是擬參選人;由於目前有部分參選人會委外代辦或由政黨支援相關人力,則不需參選人設立投保單位。
陳文宗提醒,勞保普通事故屬於自願投保,但就業保險和職業災害保險都要加保,違反前項可依《就業保險法》第38條未為其所屬勞工辦理投保手續,可處10倍罰鍰;違反後項災保法處2萬至10萬元罰鍰,在縣市長大選時,有2名候選人未依法加保,選後被開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