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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賀軍翔遭女荷官指控性侵 北檢查無事證處分不起訴

    2024-09-06 09:49 / 作者 呂志明
    北檢曾以被告身分傳喚賀軍翔到案,對於被控性侵一事,他雙手合十稱沒做不禮貌的事。資料照。廖瑞祥攝
    1名女荷官指控藝人賀軍翔,在參加一場私人聚會時,藉著三分醉意用手指性侵她,因此提起強性交罪告訴,但台北地檢署調查後認為全案並無積極證據可認定被告涉犯妨害性自主罪嫌,處分不起訴。

    台北地檢署為了釐清案情,曾經前往賀軍翔的住處保全證據,查扣其手機,同時以被告身分傳喚到案,當時記者詢問他「是不是賠償金談不攏」,他則雙手合拾不斷的謝謝大家關心,大家辛苦了,等到快要上車時,記者再問他「這是一場誤會嗎?有沒有要澄清的」,賀軍翔僅簡短的回「我沒有做不禮貌的行為」。

    據了解,1名年輕的女子指控,今年今賀軍翔前往台北市松山區一家私人招待所時,藉著3分酒意在沙發區用手指性侵她,因此提起強制性交罪告訴。

    有知情人士透露,提告的女子是1名德州撲克荷官,場所在松山區,是需要加入會員的規模,因此荷官的外表都有精心挑選過,另外出入的人士大多都有社經地位,也不乏演藝圈。

    知情人士指出,這個事件發生的地方不是在內部,而是2人另外約見面時發生的,「荷官這邊一定是找一些道上兄弟處理啊,應該處理的不是很妥善,可能賠償金額也沒達成共識,所以才會把這個事情給揭發出來。」

    檢察官展開調查後,認為依當時在場證人證述,未見賀軍翔與告訴人有肢體接觸,且告訴人的指訴與證人的證述顯有歧異,經搜索復查無相關監視影畫面可佐證。

    在檢視賀軍翔被查扣的手機對話紀錄,他在當晚確實醉倒招待所內,對話內容及語氣無異常,顯然對於本案情節毫無所認知;另外再依照相關物證經檢驗尚未檢出男性Y染色體DNA-STR型別,因此認為全案尚無積極證據可認被告涉犯妨害性自主罪嫌,處分不起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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