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槌。翻攝pexels
亞力山大健身集團16年前惡性倒閉,導致集團裡的亞力山大、亞爵和君生活公司逾8千名會員權益受損。消基會協助會員提起團體訴訟,一審共判賠2.56億元,但負責人唐雅君、唐心如姊妹不用賠償;消基會就敗訴部分提出上訴,二審今判賠2.4億元,但改判姊妹倆必須分別負連帶賠償責任。可上訴。
亞力山大曾是台灣著名的連鎖健身集團,調查指出,唐心如是亞力山大負責人,唐雅君則是亞爵和君生活負責人,兩人明知從集團2007年6月1日起財務惡化,卻隱瞞財務窘迫的事實,還大打優惠價拉客,公司宣稱從2007年11月15日到2008年1月20日為止,消費者只要單日消費滿2萬元就可抽獎,讓不知情的民眾心動加入。
不料,唐雅君在2007年12月10日逕自宣布全面停業,導致6216名消費者受害,詐騙金額逾3.2億元。
刑事部分,高院2011依詐欺、背信罪嫌判唐雅君1年10月確定,唐心如1年8月確定,兩人已入監執行完畢。
民事方面,消基會當年受超過8500名消費者委託提起團體訴訟,依《消費者保護法》規定向唐雅君姊妹求償5億8253萬5549元,台北地院審理時,因為求償人數、金額變動及多名承審法官職務調動等問題,耗費14年才審結。一審判亞力山大、亞爵和君生活分別賠償消基會1億8602萬2367元、5728萬9890元、1292萬8607元,總賠償金額為2億5624萬864元。
消基會就敗訴部分上訴,二審今天改判唐雅君姊妹必須連帶賠償,金額則是,唐心如應與亞力山大連帶賠償1億8602萬2367元及法定利息;唐雅君應與亞爵連帶賠償5292萬3414元及法定利息;唐雅君應與君生活連帶賠償83萬506元及法定利息。總賠償金額為2億3978萬841元。
高院認為,兩人因詐欺罪經法院判刑確定,唐雅君、唐心如姊妹當年分別為3家公司的負責人,執行公司業務時,故意用違背善良風俗的不法侵權行為,侵害消費者權益,應負連帶賠償責任。全案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