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閔正涉嫌聽命徐德益犯下桶屍案並協助棄屍。翻攝畫面
台中6年前發生驚悚「雙桶屍」命案,主嫌徐德益私吞百萬土地交易款卻意圖栽贓17歲蔡姓少女,在共犯王閔正協助下拿利剪刺蔡女心臟並割喉,再用強酸溶屍裝桶;徐男另案夥同王閔正等人教唆押走黃姓男子打毒針、槍決爆頭,灌水泥成桶屍。徐德益一審判死,全案於台中高分院審理中。最高法院今將王閔正涉殺人(判無期徒刑)部分發回更審,遺棄屍體罪各判1年10月定讞。
調查指出,徐德益和王閔正都從事土地買賣事業,王閔正和17歲蔡女交往後,蔡女不滿徐德益常叫男友去做壞事,因此與徐德益常有齟齬,王男遂和她分手。不料,徐德益和王閔正等人共謀私吞一筆300萬土地款,於是計畫殺害蔡女並嫁禍給她。
雙桶屍案主嫌徐德益3度被法院判2個死刑,目前仍更審中。翻攝畫面
2017年間,徐男和陳姓女友、王男灌醉蔡女,陳、王拿鐵鎚K蔡女的頭,徐男再拿剪刀刺入蔡女心臟,還反覆攪動剪刀,看她沒動靜之後就把她裝入橘色大塑膠桶裡,載往彰化農地棄屍,為了避免屍體發臭被發現,事後還溶屍並換裝到另一個藍色塑膠桶,最後載往徐德益老家偷藏。
此外,徐德益隔年和同夥假借放款名義,聯手騙走何姓男子的土地並出售拿到2690萬鉅款,何姓男子打官司,徐男認為要出庭作證的黃姓男子可能會講出不力他的事證,遂在開庭當天押走黃男,並對他注射高劑量的海洛英針,之後再指示同夥對他的頭部開槍。黃男當場死亡,徐德益等人將他裝入橘色大塑膠桶後灌水泥,封桶載往苗栗棄屍。
一審認定徐德益犯下的罪行符合兩公約所稱的「情節最重大之罪」,均判他2個死刑、褫奪公權終身,全案仍在台中高分院審理中;至於關鍵共犯王閔正則涉犯共謀殺害蔡姓少女的部分,更一審判處無期徒刑,他另協助徐德益犯下兩起棄屍案,各判1年10月徒刑。
最高法院今天將王閔正殺害蔡女部分發回更審,他涉及的兩個棄屍罪部分則駁回上訴,各處1年10月定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