郭哲敏。資料照片。廖瑞祥攝
新北地院審理88會館負責人郭哲敏涉嫌線上博弈及洗錢案,合議庭今天(1/13)上午諭知郭哲敏2億元交保,限制出境出海、輔以科技監控,郭哲敏約4小時就繳完錢辦妥手續,下午離開法院,新北地檢署表示將提抗告。
檢方查出,郭哲敏擔任AE集團董事長,他涉嫌提供境外賭博業者經營線上賭博網站,共抽成獲利逾16.5億台幣。而郭哲敏因賭博業務需要從事地下匯兌,他透過林秉文擁有的「PGTalk」之PG點數洗錢,粗估經手匯兌金額高達217億154萬5434元。
檢方將郭哲敏依違反賭博、組識犯罪防制條例及銀行法等罪,向法院求刑15年;共犯張旭昇為犯罪集團核心,則依違反組織犯罪防制條例及銀行法等罪,求刑10年。全案1月10日辯論終結,定於5月29日宣判。
郭哲敏涉案後潛逃出境到泰國,民國112年8月遭警方解送回台歸案、羈押禁見,去年獲合議庭2度以5000萬元交保、一度以1億元交保,張旭昇交保金則從30萬、500萬元,增加到1000萬元。
合議庭今天第4度裁准郭哲敏2億元、張旭昇2千萬元交保,並設下重重限制,除命兩人限制住居,另裁定限制出境、出海及接受電子腳環及居家讀取器等科技設備監控8個月。合議庭也要求兩人必須在每天早上9點、晚上9點,在限制住居處用個案手機拍攝1次自己臉部照片,且同步傳送至科技設備監控中心。
合議庭特地規定覓保的時間到1月24上午10點為止,但郭哲敏在裁定後沒多久,下午1時30分就火速覓足2億元保金,下午3時開始設定電子腳環設備監控,他約在下午5點半離開法院,前後只花了不到4小時。
新北地方檢察署表示,檢方會對郭哲敏、張旭昇交保裁定提起抗告,至於具體抗告理由將待收到院方裁定書後研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