陸軍官校發生性猥褻案件。圖中人物與新聞無關。資料照片
任何性侵害或性騷擾都是違法,絕對要捍衛自己權益!陸軍官校一名大一生去年1月借住大四學長租屋處,睡前學長竟強吻猥褻要求學弟提供「性服務」,還稱別人都這樣做,學弟本畏懼學長勢力不敢上報,但「如果我再不上報,又會有下一個」,因此決心提告;高雄地院依強制猥褻罪判學長8月徒刑。全案可上訴。
判決指出,陸軍官校一名大一新生與學長去年1月15日凌晨參加寒訓後前往聚餐,但因時間已晚,大一新生便聽從大四學長建議前往其租屋處借住,2人入睡前聊天時,學長突然下床至學弟旁邊強吻撫摸,並要求學弟幫他手淫。
大一生堅決不從,學長還稱有另名新生曾經提供服務,不過大一生態度堅決,學長才作罷;大一生因畏懼學長在大四的人脈勢力,因此並未馬上逃跑,直到隔天起床後才找理由離開,並在與同學討論後,決心向校方上報、提告。
審理時,受害學弟拿出2人對話紀錄,學長針對「上次放假的事情」道歉,且稱「知道你不喜歡但感覺好像我一直在強迫你」、「就當作我自己在發瘋」等語,法官認定學長明知為強迫;再者,另一名學弟也出面證稱曾受害。法官據此認定,若出於兩情相悅,受害學弟無須向他人訴苦,更能佐證學長曾試圖以另有他人曾經幫忙手淫過,說服受害學弟。
受害學弟也在審理時說,「如果我再不上報,連上如果又有第3個、第4個,甚至第5個新生怎麼辦,我不想害其他同學又遭受這樣的對待,這件事到我這裡結束就好,所以決定要上報」等語。法官根據相關證詞及校方調查證據,依強制猥褻等罪判涉案學長有期徒刑8個月。全案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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