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法院。侯柏青攝
宜蘭縣議員莊淑如之父莊阿養,2022年10月間前往陳姓選民住處拜票,從口袋裡掏出4張1000元紙鈔給陳男「買菸」,還說女兒選縣議員拜託支持。莊阿養在偵查期間和一審均承認給錢,被判2年半;但他上訴二審翻供,表示看陳妻可憐才掏出「一點錢」,後又改口「沒掏錢」,還強攻檢方誘導偵訊,陳男也改口沒收賄,但二審仍判2年半,最高法院認為原審判決無誤定讞,他須入監。
宜蘭地檢署當初起訴莊阿養後,也對莊淑如提起當選無效之訴,一審判當選無效,目前全案仍在二審纏訟中。
檢方當初起訴莊阿養賄選罪,他在檢方及一審宜蘭地院全部認罪,法官依他「自白」減刑,但不認定他有「情堪憫恕」情形,考量他以往曾兩度涉犯賄選罪仍重蹈覆轍,決定判他2年半且不宣告緩刑。
不過,莊阿養上訴二審後卻矢口否認行賄,主張檢方在偵訊時用脅迫方式訊問,且陳姓選民作證時也誣告他。
高院合議庭勘驗莊阿養的認罪偵訊光碟,檢方當時對莊阿養說,「你如果承認,就是說,可以求緩刑,你了解嗎?」、「我上次也有跟1個里長這樣講,他也是這樣啦,了解嗎?不然我們也不用拖到這麼晚,是不是?你明天還是可以去做選舉的事。」、「有承認跟不承認,法官判的差很多,刑度差很多,好不好?」、「我這邊承認的話,刑度一定差很多,知道嗎?律師一定會再幫你,看能不能到緩刑,知道嗎?上次也是一樣,1個立委也是這樣,選前1天被我問到9點多,我跟他說你回去還可以弄,處理選舉的事情,就真的就是這樣子,好不好,好,那這個承認嗎?承認要講出來,要錄音。」
合議庭認為,檢方偵訊時沒有詐欺或利誘,也沒向他表示只要自白就可獲得緩刑,只是分析案件認罪的可能後果,加上莊阿養的委任律師在高院作證也指檢方沒問題,因此不採信莊的辯詞。
宜蘭縣議員莊淑如一審被判當選無效,目前上訴中。翻攝莊淑如臉書
至於莊阿養也主張,他和陳男的兒子聊天時,發現陳妻得重病,才到陳家探訪,根本沒有談到選舉也沒拿錢給陳妻,「就算有拿錢,也是給陳妻買營養品,而不是給陳男。」
合議庭認為,莊阿養在檢方和一審已經自白犯罪,加上陳姓選民的證詞也咬定,莊阿養當時在陳家住處門口掏出4000元「給我買菸,我女兒要選縣議員。」陳男則回他「好、好、好」,他知道這次就是要投給莊淑如的意思。莊阿養在上訴理由狀中表示,覺得陳妻可憐才掏錢給她,但高院審理時,他又改稱沒拿錢給對方,前後供詞有重大瑕疵,讓合議庭難以採信。
至於陳男在高院應訊時也改口說,不知道莊淑如要選議員,莊阿養拿4000元給他是讓他買菸,沒有要他支持誰。合議庭認為,陳男在檢方偵訊時描述很具體,反而在高院的證述違反一般常理,審酌兩人並非親屬或摯友,4000元也不是小數目,顯然大於1包、1條香菸的價格,莊阿養偶遇和他非親非故的陳男,不可能因為看他有抽菸習慣,就無端拿給對方4千元。
合議庭認定,莊阿養辯詞不可採信,維持判處2年半。最高法院也認為原審判決沒問題,駁回上訴,全案定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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