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南玉井真理佛堂縱火犯曾文彥更二審仍判無期徒刑。示意圖,本報繪製
男子曾文彥2019年12月在台南市玉井區真理佛堂縱火,釀成7死2傷慘劇,檢方以死刑起訴曾男,台南地院一審判處死刑,案子上訴後二審改判無期徒刑,今(7/23)更二審宣判,合議庭仍依殺人罪判曾文彥無期徒刑,褫奪公權終身,全案可上訴。
曾男在2017年曾住在台南市玉井區真理佛堂前輩堂,後因故離開,2019年12月14日凌晨0時許,曾文彥在台南市區買2桶汽油,再搭計程車到前輩堂縱火,建築物陷入火海,曾男的雙腳也被燒傷。
前輩堂居民共有46人,火災造成謝姓、吳姓、陳姓、馬姓、謝姓、高姓6人喪命,另有2人跳樓逃生受傷,陳姓住民送醫後因全身與呼吸道灼傷身亡,共造成7死2傷慘劇。
檢方偵結後對曾男求處死刑,一審判處死刑,二審改判無期徒刑,更一審仍判無期。最高法院認定證據調查未盡且有理由矛盾等違誤,去年8月16日再度撤銷發回台南高分院更審,今上午9時許台南高分院視訊宣判,仍判處無期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