士林地院。資料照。侯柏青攝
TVBS電視台傳出3名女主播聯合霸凌1名古姓女主播,TVBS調查後將涉嫌霸凌的張靖玲拔掉主播職還記10大過解雇。張靖玲向士林地院提告要求僱傭關係存在及給付薪資等,士院勞動法庭法官審理後,認為TVBS處置過程未違反《勞基法》等法令,判張靖玲敗訴。全案可上訴。
現年49歲的張靖玲從2005年9月起在TVBS擔任生活中心記者,2011年11月起開始擔任主播,前後長達10年,月領6萬6千多元。但2022年5月卻捲入女主播宮鬥劇,傳出她涉嫌霸凌古姓女主播,TVBS將她調任資深文字記者後,她聲請勞資爭議調解破局,陸續被公司記10大過,最後予以解雇。她提起告訴後,女主播涉嫌霸凌一事,從業者傳聞最終在法院搬上檯面。
士院去年底最後開庭辯論,張靖玲透過律師主張,她任職期間10幾年表現正常,未被懲處,平時如果觸碰到古姓女主播的東西也很正常,不是職場侵害行為。她更強調,當時是游姓女主播把隔離霜擠到古姓女主播的高跟鞋內,卻在公司調查時卸責給她,公司逕自將她調任資深文字記者,她無法接受。
TVBS委任律師在法庭上主張,張靖玲和古姓女主播座位不是在隔壁,她還特地繞到對方座位上觸碰物品,惡性重大,至於游姓女主播也證稱,看過張靖玲用剪刀剪古姓女主播的毛衣。而公司在進行調查時曾要求張靖玲改善,卻遭到拒絕,因此認為解雇合法。
士院檢視TVBS的解雇過程後,認為調職理由正當、解雇程序也合法,認定張靖玲的主張無理由,今天判她敗訴。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