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宇航空台北—洛杉磯首航,順利降落LAX機場。資料照。星宇航空提供
星宇航空台北-洛杉機首航,董事長張國煒接受媒體採訪時,批評華航公會以一航廈一聯盟的方式來搶航廈分配資源,華航公會認為名譽受損,對張國煒提起《刑法》誹謗罪告訴,但台北地檢署調查後認為是對可受公評之事做評論,並無誹謗的犯意,處分不起訴。
去年4月27日,張國煒在星宇飛往美國洛杉磯首航的航程中,接受新聞媒體訪問時,公開批評華航公會「以一航廈一聯盟的方式來搶航廈分配資源,很好笑,且在臺灣是無法成立的,這和旅客轉機是否方便也完全無關,一點都不合理,想霸佔機場資源而已」。
華航公會認為,他們是堅持勞工權益及對旅客的友善,才會提出一聯盟一航廈的主張,而張國煒的說法,已貶損其名譽,因此提起《刑法》第310條第1項誹謗罪。
檢察官調查後則認為,張國煒在接受媒體訪問時所提出的說法,是在主張關於大眾運輸公共資源合理分配的公共利益,為可受公評之事,對於可受公評之事所做的評論,難認有任何損害華航公會名譽的犯意,因此處分不起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