媒體人周玉蔻與新竹市長高虹安。資料照。侯柏青攝
2022年選舉期間,媒體人周玉蔻爆料,影射當時參選新竹市長的候選人高虹安,與已婚的李忠庭交往,高虹安認為爆料影射她是小三,因此提起《刑法》加重誹謗罪及《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竟圖使人不當選,台北地檢署調查後認為周玉蔻並無不法犯意,處分不起訴。高虹安不服提起再議,但高檢署認為全案調查完備予以駁回。
台灣高等檢察署。呂志明攝
2022年11月2日,周玉蔻在臉書爆料:「昨天邱明玉在《辣新聞152》節目所說,郭董反對高虹安與忠庭男女朋友關係來往的理由,是『人家當時有老婆』」、「2019年與李男交往,李男仍有婚姻關係,時值國民黨初選前後」。
高虹安認為她在2018年3月認識郭台銘,同年5月入職鴻海集團因此認識李忠庭,李早在2015年5月1日就與前妻離婚,2人交往時並非是有婦之夫,這些不實的內容已經貶損其名譽,因此控告周玉蔻涉犯《刑法》加重誹謗罪及《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竟圖使人不當選。
對此,周玉蔻辯稱,她所PO的內容,消息來源為邱明玉與徐嶔煌,2人都是資深新聞工作者,與鴻海公司的相關人有採訪查證過,2人都有上《辣新聞152》節目評論這件事,她沒有妨害名譽以及意圖使人不當選的不法犯意。
檢察官調閱相關資料,發現李忠庭確實是在2015年5月1日與前妻離婚,高虹安與他交往時,李忠庭並非是有婦之夫。至於周玉蔻所說的消息來源是2名資深媒體人,其中徐嶔煌說他的消息來源是邱明玉,檢察官因此傳邱作證。
邱明玉到案證稱,他有向郭台銘貼身助理求證過,郭台銘反對的原因是李忠庭當時進鴻海公司求職的人事資料寫已婚,郭台銘去調人事資料來看,所以才會反對他們交往,縱使李忠庭後續有離婚,也不可能去變更鴻海公司人事資料表,所以李忠庭後續是否有離婚,他不知道。
檢察官認為周玉蔻的爆料的事並非僅涉及私德而與公共利益無關的事,內容縱非精確,但並非全然無據,雖然與事實不相符,但無法排除其主觀上有相當理由確信為真實,因此難以認為周玉蔻主觀上有不法的犯意,因此處分不起訴。
當時北檢處分不起訴時,高虹安在臉書寫下心情。翻攝高虹安臉書
當不起訴結果出爐時,高虹安表示,檢察官既然已經認定周玉蔻所言「與事實不符」,就應該考量彼時不實言論造成了被影射當事人的親友,不僅遭到肉搜霸凌、無辜者被揭露照片等等極其離譜的情事,當事人的聲譽與生活,都受到了極度嚴重的侵害。
高虹安也表示,周玉蔻及其所提及引述的邱明玉、徐嶔煌皆為資深媒體人,都曾擔任過記者,面對可能造成當事人重大影響的報導,自始至終都未求證當事人說詞,僅憑耳語謠言就逕自採信,完全已違反新聞倫理「反覆查證真實為上,絕不偽造作假」,檢察官所謂「雖非事實但仍有據」的來源,竟是如此輕率而不負責任,以如此寬容大量的尺度,對周玉蔻做出不起訴處分。
高虹安最後也提出質疑,對於所謂「郭台銘助理轉述」的說法,更是好奇,哪一位郭台銘助理會向名嘴說出如此惡劣而不實的謠言?是否真有其人,也需要進一步透過司法途徑查證。高虹安說會再與律師討論,以其他司法途徑捍衛權益,也表達對於以不實謠言攻擊政敵、甚至波及無辜當事人親友的離譜行徑,最沈痛的抗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