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訊

    不具健保身分之非本國籍人士確診 明年1/1起需自付隔離治療費用

    2022-12-05 15:54 / 作者 陳毅龍

    目前在台確診者的隔離治療費用,不分國籍均由政府預算支付,但考量國內疫情趨緩,邊境及社區防治政策穩健鬆綁,指揮中心發言人莊人祥今(5日)表示,規劃自2023年1月1日起,不具備健保身份的非本國籍人士(含旅客、短期來台交換學生等),在台期間如確診新冠肺炎(COVID-19),需自付確診隔離治療費用。




    圖片
    指揮中心規劃自2023年1月1日起,不具健保身分之非本國籍人士在臺期間確診COVID-19,需自付確診隔離治療費用。指揮中心提供




    莊人祥指出,現行民眾於國內確診後隔離治療或隔離治療期間之相關醫療費用,不分國籍、或是否具健保身分,均由政府預算支應。依據監測資料顯示,本年截至11月28日止,非本國籍人士確診個案數計260,929例,占本年確定病例數3.2%,其中112例為中、重症個案。



    為因應入境旅客人數穩定成長,預計自2023年1月1日起(確診隔離起始日),調整COVID-19確診隔離治療費用支付對象(以確診當下之身分別為主):



    一、具中華民國國籍者(不論是否具健保身分)、具健保身分之非本國籍人士以及在台受聘僱之外籍人士(含藍領移工、白領應聘、失聯移工、境內僱用之外籍漁工等),其確診隔離治療期間相關費用由政府預算支應。



    二、不具健保身分之非本國籍人士如於在台期間確診,其確診隔離治療期間相關費用由個案自行負擔。



    指揮中心說明,請相關部會(外交部、內政部、教育部、交通部等)宣導不具健保身分之外籍人士(含旅客、短期來台交換學生等)於入境前建議投保醫療險,在台期間應遵守現行防疫規範,外出時可攜帶乾洗手用品隨時保持手部清潔,返回住所時,確實執行手部衛生。如果出現發燒、呼吸道症狀、腹瀉或嗅、味覺異常時,應佩戴口罩,儘速就醫,不要搭乘大眾運輸工具及前往其他公共場所,確保防疫安全。




    陳毅龍 收藏文章

    本網站使用Cookie以便為您提供更優質的使用體驗,若您點擊下方“同意”或繼續瀏覽本網站,即表示您同意我們的Cookie政策,欲瞭解更多資訊請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