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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春賞屋成另類走春 簽約前注意預售屋契約5大地雷

    2022-02-05 12:00 / 作者 徐筱嵐

    春節連假進入尾聲,受到疫情影響,能去的旅遊景點有限,近年來「賞屋」成為另類走春,不少民眾會帶家人一同賞屋。內政部提醒,預售屋契約中常見缺失有「房地標示及停車位規格」、「房地面積誤差及其價款找補」、「驗收」、「通知交屋期限」及「保固期限及範圍」等5大部分,若建商提供的契約違反規定,最高可罰30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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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春賞屋時,千萬不要衝動,在簽署預售屋契約時注意5大地雷,內政部提醒民眾,簽訂預售屋買賣契約時所需的注意事項。(圖片來源/內政部地政司提供)




    從去年的房市可以看出,由於疫情尚未解封,內資流向不動產市場,從豪宅到一般住宅,買氣十分熱絡。許多民眾在預售屋現場時,不免被現場熱鬧的氣氛所感染,一衝動就不小心簽下預售屋契約。



    內政部表示,預售屋新制已於去年7月1日上路,新推案於銷售前,應將預售屋資訊及買賣定型化契約報請地方主管機關備查,民眾購屋前可先到「內政部不動產交易實價查詢服務網」(https://lvr.land.moi.gov.tw/)了解建案區位、主要用途、戶數及建商等資訊,多方打聽建商信譽及其興建品質,並透過實價登錄成交資訊查詢、評估合理市場行情及財務負擔能力,審慎評估是否購買。



    內政部指出,地方政府每年都會查核業者是否符合預售屋買賣定型化契約的規範,而預售屋契約中常見缺失有「房地標示及停車位規格」、「房地面積誤差及其價款找補」、「驗收」、「通知交屋期限」及「保固期限及範圍」等5大部分,若建商提供的契約違反規定,民眾可要求改正。



    建商與民眾簽訂的預售屋買賣契約,應符合內政部公告的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建商若違反,可依《平均地權條例》規定,直接按戶(棟)數處罰6萬至30萬元。民眾若發現不動產業者有違規銷售或廣告不實等情形,可向當地直轄市、縣市政府檢舉。



    最後,內政部強調,為防杜預售屋投機炒作,去年7月起已限制紅單(購屋預約單)轉售,為避免預售屋在簽約後以「換約轉售」方式,哄抬價格牟利,政府正著手修法限制預售屋換約等不法炒作行為,呼籲民眾在購物前務必冷靜,不動產交易金額龐大,尤其預售屋興建期間長、相對風險高,須審慎評估財務負擔能力及居住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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