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社15日電)中國封測大廠通富微電,未取得許可便在台元科技園區非法設立研發、業務中心,檢方偵結,將郝姓男子、賴姓男子及伍姓女子等3人依違反台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起訴。
新竹地檢署今天表示,通富微電在台私設研發、業務中心,挖角高科技人才進行技術研發、銷售業務等,非法在台從事業務活動,檢方在5月13日搜索3處所、傳喚犯罪嫌疑人及證人共15人到案,並查扣保密合約書、員工名冊等物證。
起訴書指出,郝姓男子從西元2014年起擔任通富微電的台灣辦事處長,並在新竹市關新路、竹北台元科技園區設立台灣地區研發中心及業務辦公室,招攬台灣員工成立研發、業務、銷售等團隊。
賴姓男子在2019年接任通富微電台灣區總經理,負責客服、產品開發;另一名伍姓女子,從2018年擔任通富微電市場總監,負責台灣及中國地區驅動晶片及封裝市場開發、行銷。
檢方表示,郝男、賴男與伍女等3人,明知通富微電是中國地區營利事業,非經經濟部投資審議委員會許可,不得在台從事業務活動,卻在台灣地區從事業務活動,將3人依違反台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起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