賴清美指出,日前被教師列出7罪狀(右圖)的彰化某校長,兩年前也有類似指控(左圖)。翻攝賴清美臉書
彰化縣某國中校長日前遭校內多名教師連署要求撤換,並揭發其7大罪狀,包括圖利、整肅異己等。彰化縣議員賴清美今(12/10)指出,該校長2年前在另所國中任職,也遭教師列出8大罪狀要求撤換,與這次被控內容「相似度高達8成」,她要求教育處應秉公處理。
北彰位某國中校長近日被校內15名教師連署要求撤換,並列出校長的7大罪狀,內容包括倚仗權勢圖利自己與同派人士、製造親師對立整肅異己、行政領導失當怠惰、不尊重教師專業、威逼師生營造高壓恐怖氛圍、行政業務分配勞逸不均、行政裁量權無限放大濫用並與人事主任聯手,損害教師權益。
當時,該名校長否認指控,教育處則稱會進行多方訪查。
賴清美今說,該名校長兩年前在南彰化某國中任職校長時,也被16名教師指控「不適任」,也列出8大罪狀要求撤換。與這次遭控訴內容比對,相似度竟高達8成,部分使用字眼更幾近相同,讓人不得不懷疑其中有問題。
賴清美強調,不同學校、不同老師,連署同一個人,教育處應該要秉公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