鋼鐵示意照。彭博新聞
財政部關務署今(8)日表示,對自中國大陸及韓國產製進口不銹鋼冷軋鋼品繼續課徵反傾銷稅案,財政部於今年8月7日公告進行第2次落日調查,以維護國內產業公平合理環境。
關務署說明,我國自2013年8月15日起對自中國大陸及韓國產製進口不銹鋼冷軋鋼品課徵反傾銷稅,2019年8月29日公告繼續課徵,課徵期間將於2024年8月28日屆滿5年,財政部已在今年1月19日公告,國內同類貨物產業代表如認為有繼續課徵必要,得於公告隔日起1個月內提出申請。
原案申請人燁聯鋼鐵、及唐榮鐵工廠已於今年2月19日申請繼續課徵。
關務署說明,依據申請人提供的資料,可合理懷疑若停止對涉案貨物課徵反傾銷稅,傾銷及損害可能繼續或再度發生,因此財政部決定進行調查。
本案調查程序及時限,依據平衡稅及反傾銷稅課徵實施辦法第44條第4項規定,財政部應自公告進行調查之日起6個月內完成傾銷調查認定,並通知經濟部;經濟部應自公告進行調查之日起展開產業損害調查,於接獲財政部通知隔日起2個月內完成認定,並通知財政部。
財政部則應於接獲經濟部通知之隔日起10日內,提交該部關稅稅率審議小組審議是否繼續課徵反傾銷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