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政部長林右昌說明平均地權條例新制上路半年成果。廖瑞祥攝
為了打擊炒房歪風,《平均地權條例》新制去年7月上路後,施行不動產違規檢舉獎金制度,根據內政部統計,從新制上路至12月底,全國總共受理民眾提出檢舉案,已完成裁罰18件、462萬元,
當中違反禁止炒作規定有1件、為全國首例,重罰金額300萬元,意味著檢舉民眾最高可領到90萬元獎金,由於檢舉資料涉及個資保護,僅能確定開罰地點不在六都。內政部長林右昌說明,《平均地權條例》新制去年7月上路,依檢舉獎金制度規定可發給獎金的不動產違規案件類型,包括逾期或不實申報實價登錄、違反紅單禁止轉售、限制換約與禁止炒作規定等4類。
由於檢舉人向縣市政府提出檢舉時,必需具名並配合提供違規案件的人、事、時、地、物等具體資料,以利後續進行調查;如果經查證違規屬實者,縣市政府也會按實收罰鍰發給30%、上限為1000萬元的檢舉奬金。
林右昌表示,在新制上路半年內,縣市政府總共接獲95件民眾檢舉案件,除了35件因未敘明檢舉人姓名或未提出事證資料而不受理,共有60件立案進行調查;目前經查證有21件確有違規,有3件依規定不予裁罰,其餘18件已完成裁罰、共裁罰462萬元;另有17件尚在調查處理中。
林右昌指出,在18件已裁罰案件中,有5件符合發給檢舉獎金的違規案件類型,包括申報實價登錄逾期或不實4件、違反禁止炒作規定1件,裁罰金額合計313萬元,縣市政府在收繳罰鍰後,預計可發給93萬元檢舉獎金;至於其他13件違規類型為違法仲介銷售、廣告不實、預售屋銷售資訊未備查等,共裁罰149萬元。
林右昌指出,檢舉獎金新制上路執行情形良好,並未發生先前業者所疑慮的浮濫檢舉或影響市場正常交易情形,整體而言,《平均地權條例》修法施行以來,透過增訂限制預售屋換約轉售、私法人購買住宅許可制、檢舉獎金等規定,有效遏止不動產違規炒作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