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部長史哲。陳品佑攝
立院教育文化委員會今(4/26)審查《公共電視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文化部長史哲表示,此次擬修法刪除9億元預算限制,未來預算希望能提高到30億元以上,除了預算大增之外,也希望能調降董監事選任門檻,原訂今天上午審查修正案卻遭到國民黨立委杯葛,經協商後今日只進行詢答,改成明天再進行逐條審查。
距離《公視法》上次修法已超過13年,且長達23年都受限於每年固定9億元捐贈經費的限制,文化部此次提出的修正草案,修法重點除了拿掉每年經費9億元預算上限的天花板之外,並希望將公視董監事選任門檻從現行3/4,調整為2/3以上同意。
然而,此次修法卻遭國民黨立委質疑,若同時鬆綁補助預算、董監事門檻,是否能夠持續維持公視的獨立性與公共化?立委曾銘宗表示,《公視法》設立至今26年來,董監事皆維持3/4的高門檻,就是要維持公共電視獨立性、公共性,若依行政院版調降為2/3,不符合社會期待,國民黨團持反對態度。鄭正鈐則質疑,此次修法鬆綁補助預算,再加上董監事門檻下修,如此一來公共電視的獨立性與公共化是否還能持續維持?他質疑:「公共電視還是公共電視嗎?」憂心將使公共電視成為政府「大內宣」的工具,批評修法有瑕疵。
立委林思銘則說,若以董事長難產為由下修,下修之後是否代表董事長選任就完全沒問題?他強調,被提名人遴選資格的程序正義更重要,應著重在如何確保行政部門提名的這些人選,具有擔任董事的條件。他建議,此次修法針對董事遴選方面,應明定公開遴選過程及審查程序,否則會讓公視距離獨立、公正、客觀越來越遠。
民進黨籍立委吳思瑤認為,為尊重朝野和諧,今天未正式審查稍嫌可惜。她強調,此次《公視法》修正17條,許多修正對公視而言都是重要的改革,修法已經等了10多年,不應該只聚焦調降董監事門檻。范雲則指出,《公視法》十多年未修法已導致董事會改組多次延宕,都希望在本次修法獲得解決。她強調,自己的修法版本有3大重點,除了降低董事選任門檻、增加公視資源挹注外,更要藉由納入公共價值評量作為每年預算編列的參考,以強化外部課責,落實全民監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