余正煌今(27日)透過媒體人及議員辦公室公布聲明,強調「本人之論文均按照學術規範自行撰寫完成,未有任何抄襲之情事」;林智堅委任律師黃帝穎受訪表示,余正煌大致的說法與國安局長陳明通的說法相符。
黃帝穎對於余正煌的聲明指出,他們沒指控任何人抄襲,且余正煌的說法大致與陳明通的說法相符,對於余正煌的聲明,他們沒有任何說明。
黃帝穎受訪表示,對於余正煌聲明論文並未抄襲這部分「沒有評論」。他指出:「因為我們對於其他案,其他關係人會不會出席,這部分沒有掌握,我們不知道這樣的資訊,都是媒體的報導」。黃帝穎認為依照台大學倫要點,他們非常尊重應該秘密舉行,但卻被選擇性放話,他強調:「這部分其實是非常不適當的,所以也代表說目前程序上有非常嚴重的瑕疵。」
至於林智堅今天為何不出席台大學倫會?黃帝穎說,昨天具狀申請蘇宏達迴避之後,台大本於「先程序、後實體」的原則,必須先審理迴避,在進行實體審理。黃帝穎指出,唯有公正客觀的程序,律師團才會考量讓當事人出席。他並強調,蘇宏達依法迴避之前,組織並不適法,基於「先程序、後實體」,不會建議當事人出席。
黃帝穎表示,除了程序上已依法具狀申請迴避之外,律師團已把之前公證書做為重要證據,也就是,2016年2月1日林智堅已取得論文內容、本身沒有抄襲的問題,具狀送給台大社科院。
黃帝穎說,遞狀進去後,當然希望後面有公正、客觀、合法的委員會,做實質審理。他並指出,如果台大直接決議不迴避,依行政程序法33條,可以提覆決來救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