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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前藍委吳光訓炒股判2年半確定得入監 緊急聲請再審、停止執行被打臉

    2024-06-25 12:03 / 作者 侯柏青
    涉嫌炒作康友的前立委吳光訓,他也是前國民黨立委吳怡玎之父。讀者提供
    國民黨立委吳怡玎的前立委父親吳光訓,今年6月17日因炒作康友被台北地院判刑8年6月,但他另涉及炒作網通股「捷超」去年底被判2年半定讞,檢方近期將傳他入獄。吳光訓急向高雄高分院聲請再審及停止執行,但合議庭日前審酌,他主張的事實並非新證據,也沒提出足以動搖判決的理由,因此裁定駁回聲請。仍可抗告。

    判決指出,綽號「豐銀吳」的吳光訓曾擔任豐銀證券董事長,當年他利用3個子女吳怡玎、吳郁展和吳怡利在內的人頭帳戶,以融資交易方式大量買進上櫃的捷超通訊科技股票(股票代號8082,之後改名眾星國際),並利用「高價買入」、「相對成交」的方式上沖下洗買賣股票,製造捷超價量上揚、交易活絡的假象,他則從中獲利2213萬3678元。

    櫃買中心查核發現異狀,將此案交由檢方調查,高雄地檢署依違反《證交法》起訴吳光訓。高雄地院一審判他4年,二審改判3年6月,最高法院發回更審後,更一審曾改判無罪,但檢方上訴最高法院成功,全案發回高雄高分院更二審。

    吳光訓在更二審應訊時仍否認炒股,聲稱當年看到捷超在世貿辦商展,覺得前景可期才會融資進場買股,當時每股11到13元,是後股價逐漸下跌,同年9月又碰到雷曼兄弟倒閉引發金融海嘯,股價跌到只剩6元,他因此拿出土地擔保避免斷頭,之後依和證券公司的協議,遇到擔保不足時買入現股。他堅決否認炒股。

    更二審合議庭不採信其說法,判他2年6月徒刑,未扣案的2213萬元不法所得沒收。最高法院支持更二審判決見解,駁回吳光訓上訴,他必須入監。

    吳光訓不服,向高雄高分院聲請再審,他向法院主張,檢方指出的部分人頭證券戶不是他支配的帳戶,當初也沒有授權他買股;他也認為,檢方指控的「相對成交」必須達到「重大性」的程度才會牴觸法律,根據財經學者鑑定的結果,他的行為不具重大性,應該不觸法。他還強調,他炒這檔股票其實損失2200萬元,原審判決認定他獲利2213餘萬元,有所誤解。

    但高雄高分院認為,他的許多主張,都已經在原判決中詳細說明,人頭戶部分也經過證人作證具結;而他舉出的許多專家、法官發表的資料,全都是學術論文或裁判書類,性質上不屬於證據,也不屬新證據;至於他聲稱炒股虧錢沒獲利,但犯罪所得計算不當並不是再審要件。合議庭據此駁回再審及停止執行的聲請。

    吳光訓的麻煩不只一起,台北地檢署也指控他炒作康友-KY謀取暴利,他涉嫌用子女名義買200張股票,還進攻權證,北檢前年11月間將他起訴。一審北院認定,吳光訓和康友前董座黃文烈等人合作炒股,重判他8年6月,全案將上訴二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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