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進黨立委林月琴、陳培瑜與靖娟兒童安全文教基金會、台灣嬰幼兒家長協會共同召開記者會,直指犯兒少法「公布姓名」全國標準不一。陳祖傑攝。
違反《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遭裁罰者,依法要公告姓名,並由各縣市政府自行上網公告,不過民進黨立委林月琴、陳培瑜召開記者會,直指全台22縣市「違反兒少法公告」專區問題重重,標準不一,像是台北市有完整資訊,還提供違反兒少法詳細事由,但雲林縣只會提到「違反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第49條第1項第2款」,家長難以了解風險或行為人到底做了什麼。林月琴表示,希望衛生福利部能加強管理、統一標準,保護兒少權益。
針對《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要求公告遭裁罰者姓名,林月琴說,公告訊息紛亂不一,家長查詢無所適從,像是台北市網站會寫上姓名、身分證字號前五碼、違反兒少法詳細事由,但雲林縣則只會提到「違反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第49條第1項第2款」,讓家長即使可查詢到行為人姓名,也無從進行比對。
民進黨立委林月琴、陳培瑜與靖娟兒童安全文教基金會、台灣嬰幼兒家長協會共同召開記者會,直指犯兒少法「公布姓名」全國標準不一。林月琴辦公室提供。
民進黨立委林月琴、陳培瑜與靖娟兒童安全文教基金會、台灣嬰幼兒家長協會共同召開記者會,直指犯兒少法「公布姓名」全國標準不一。林月琴辦公室提供。
此外,林月琴表示,最早開始公告的縣市為嘉義縣,從2011年開始,最晚的台東縣卻是2023年才有公告,至於嘉義市12年只發生5件,澎湖6年只發生1件,連江縣甚至沒有公告專區。她說,即使衛生福利部日前表示,今年5月起已要求各縣市一律在中央的聯合國兒童權利公約CRC 資訊網站上的「裁罰專區」統一公告,但 CRC 資訊網的內容公告不僅不完整,比如嘉義縣的違反事實摘要竟寫「無」,更有連結、內容錯誤等問題。
陳培瑜委員表示,在實務上因為中央在母法的執行上缺乏統一的標準,讓各縣市間有了太多可以自行想像的空間,而且目前兒少法的公布姓名機制,是從民國82年開始加入《兒童福利法》的設計,可以想見當時對於公告的詳細執行作法上並沒有細緻的規劃,但是隨著時空環境改變,搭配數位化時代家長對於查詢的需求,衛福部應該要更進一步的細緻規範。
靖娟基金會執行長許雅荏則認為,縣市消極以對的結果,恐怕造成犯罪行為難以勾稽,流竄甚至改名後借屍還魂,呼籲衛福部應健全法規,明定相關資訊公告原則與期問,積極維護兒少權益。台灣嬰幼兒家長協會理事長陳乃慧也說,違反兒少法若只公告姓名,對受害家長而言不是遲來的正義,完整揭露違規樣態及身份證前五碼,才是政府應當給家長的公道。
最後林月琴列出三點訴求,首先是公告起訖時間要統一,公布之年份與時間點由中央統一訂定標準,其次,說明違法理由要清楚,應向台北市看齊,簡述說明違反兒少法之事由,而非僅填寫「違反兒少法第49條第幾款」。最後,資訊要好查,捍衛家長知情權,在各縣市首頁應設有下拉式選單,而非家長需要層層點擊查找或自行輸入關鍵字搜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