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內新冠肺炎疫情持續升溫,行政院今(5月13日)院會通過《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防治及紓困振興特別條例》修正草案,拍板延長各項防治紓困措施,並將總預算額度再調高至上限6300億元,並延長至明(2022)年6月30日。修正草案將送立法院審議。
行政院今舉行院會,召集各部會研議因應新冠肺炎防疫警戒升級因應策略。面對全球疫情嚴峻,疾管署長周志浩今報告指出,東南亞持續惡化、西太平洋也處於高峰階段,全球疫情致死率達2.1%,因此呼籲各部會嚴加戒備,緊守崗位。
現行紓困條例中明文規定,「本條例所需經費上限為新台幣2100億元,並得視疫情狀況,以不超過原預算額度內再編列特別預算,送請立法院審議」。為因應疫情最新發展,確有延長各項防治紓困措施之必要,行政院今拍板決定,提高本條例所需經費上限至6300億元,並仍以特別預算方式編列。
換言之,特別預算原編列600億元,連同追加預算3599.5億元,目前已編列合共4199.5億元。如今政院再修法提高經費上限,等於授權各行政部門可以再追加2100億元。
至於施行期間,行政院指出,原規定自2020年1月15日起至2021年6月30日止;修正為延長至2022年6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