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03-18 13:09
有業者向關務署台北關申報進口106公斤韓國蒜頭,結果被認定源頭產地是未經許可輸入的中國,整批蒜頭被沒收還挨罰2萬4千多元,業者提告要求撤銷處分且賠償800美元。台北高等行政法院認定,農糧署依9年前建立的採樣品項鑑定,不能排除成分可能有誤差,考量業者有依規定提出原產地及檢疫證明等,逆轉撤銷處分,不過台北關免賠。全案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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