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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開放民眾評鑑法官3年僅成立1件 女法官損原告權益遭「口頭告誡」

    2023-11-14 18:43 / 作者 侯柏青
    司法院。資料照。廖瑞祥攝
    新北地院女法官李昭融審理一起侵權行為損害賠償案件時,行言詞辯論程序時主動促使雙方合意停止訴訟,卻未向原告說明法律效果也未提醒書記官聯繫,導致換法官後,原告未在時限內聲請續行訴訟,案件視為撤回。當事人向法官評鑑委員會請求個案評鑑成立,成為開放民眾評鑑3年來首例。司法院今天召開人事審議委員會後,決議處分「口頭告誡」。

    根據法評會調查,李昭融審理此案後促成合意停止訴訟,卻未依職權釋明未來訴訟發展,僅告訴原告,會請書記官打電話聯繫告知遞狀聲請續行訴訟事宜,但她卻沒有透過批示審理單或用其他適當方式再提醒書記官注意聯繫,其後本案換法官審理,當事人因此沒在法定的4個月期限內聲請續行訴訟,視為撤回起訴。

    等到當事人收到新北地院簡易庭函文「視為撤回本件訴訟」,才發現還得重新再走一遍訴訟程序,不但要另行起訴還得繳交裁判費。法評會認定李昭融過程中有違失,9月下旬決議評鑑成立,並建議司法院人審會記「警告」。

    人審會今天審議後,認定李昭融的狀況已損及人民對司法的信賴及杜增加當事人不合理之負擔,她的違失行為,已違反《法官倫理規範》第11條等規定,予以口頭告誡之警告處分。

    人審會今天另通過其他法官人事案如下

    新北地院院長王梅英調任台北地院法官兼院長
    花蓮地院院長許仕楓調任新北地院法官兼院長
    最高法院調辦事法官蕭胤瑮接任花蓮地院法官兼院長
    調派屏東地院候補法官林政斌為台南地院候補法官
    新北地院試署法官薛巧翊試署服務成績經審查及格
    新竹地院候補法官黃世誠、王怡蓁候補服務成績均經審查及格。
    同意發給台北高等行政法院高等行政訴訟庭法官高維駿稅務類型專業法官證明書
    同意發給新北地院法官吳幸娥、士林地院法官林銘宏勞動類型專業法官證明書
    同意發給台北地院法官林禎瑩刑事智慧財產類型專業法官證明書
    同意發給桃園地院法官林曉芳家事類型專業法官證明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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