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北地檢署今日上午第四度提訊在押被告柯文哲。呂志明攝
檢廉偵辦京華城弊案,查出時任台北市長柯文哲,在處理京華城的容積率陳情案時,幕僚明確告知放寬容積率到840%恐有圖利的法律問題,卻仍執意為之,為了釐清案情,檢察官今(9/26)日上午第四度提訊柯文哲到案釐清案情。
1987年威京集團取得唐榮鐵工廠位於北市八德路機械廠舊址,基於開發許可及土地變更回饋精神,以捐地三成等附帶條件,由「第三種工業區」變更為「第三種商業區」,基準容積率560%,取得容積率後威京集團在原址建立京華城商場,2001年正式開幕。
營業18年後因為生意欠佳,不敵巨大虧損,於2019年11月30日結束營業,商場在對外招標求售最後由集團中石化子公司鼎越開發以372億餘元得標,2017年間,京華城公司向台北市政府爭取再次適用「允建樓地板面積保障」。
但北市府認為「允建樓地板面積保障」本質僅屬一次性保障,就算是京華城原址重建,不能再次適用該「允建樓地板面積保障」,而須回歸適用「商三」法定基準容積率上限之560%,因此不同意其申請予以駁回。京華城為此提起行政訴訟,2020年7月16日,台北高等行政法院判決駁回,京華城上訴最後又撤回。
然而,在判決駁回前,京華城另闢蹊徑,循《都市計畫法》第24條規定自提細部計畫修訂案,同時參採參採「都市更新建築容積獎勵辦法」所定的「綠建築」、「智慧建築」、「耐震設計標章」等獎勵規定,法外創設所謂「韌性城市貢獻」、「智慧城市貢獻」及「宜居城市貢獻」等獎勵項目,爭取核給「第三種商業區」的基準容積率(上限為560%)外加最高20%的容積獎勵,向北巿府都發局提出申請,請求核轉台北市都委會審議。
京華城於2020年10月12日提交台北市都發局召開「『為京華城股份有限公司提出修訂細部計畫案土地使用分區管制規定以增列相關容積獎勵項目』專家學者諮詢會議」,同年12月24日台北市都委會第775次會議,決議:本案組成專案小組,就容積獎勵項目之公益性、對價性、適法性等議題詳細討論後再提會審議,2021年3月18日及同年7月1日,台北市都委會二次專案小組會議,同年9月9日台北市都委會第783次會議審議通過。
然而,檢廉查出,2020年2月間,京華城曾透過台北市議員應曉薇找北市副市長彭振聲,要求將陳情案送交都委會,但彭振聲認為須先經都發局評估而拒絕。但是當京華城在同年3月透過應曉薇找到柯文哲時,不料全案便由上對下「直接交辦」,一路開綠燈放水通過。
時任北市都發局長林洲民曾上簽及在晨會公開提醒柯文哲,如果按照國民黨台北市議員應曉薇質詢放水京華城容積,市府恐須負起圖利法律責任,多位都委會成員也質疑獎勵容積率並無法源依據,冒然增加將會造成環境衝擊,但最後京華城獎勵容積率案仍順利通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