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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旅居英國女子跨海泣訴老父被騙 桃檢起訴詐團、仲介、金主共12人

    2024-09-20 12:14 / 作者 呂志明
    桃園地檢署。廖瑞祥攝
    1名旅居英國的李姓女網友,在臉書分享76歲的老父親,參加LINE股票操盤群組,結果被騙走近3000萬元房子的慘痛經驗,檢園地檢署獲悉立即指派檢察官吳明嫺指揮警方組成專案小組,查出以李姓男子為首的車手集團及金主、仲介共12人涉有重嫌,今(9/20)日全案偵結,依涉犯《組織犯罪防制條例》等罪嫌提起公訴,同時對李男求處5年徒刑,聲請沒收犯罪所得。

    李姓女網友表示,父親在LINE加入股票操盤的80人群組,裡面好多不同角色,有男有女、有教授、有操盤老師等,他們利用老人家的孤獨感、好說話,使用各種洗腦,「一直跟我爸說他們都給孩子賺錢買房了,你也應該讓你女兒不要這麼辛苦賺錢」。

    她說,詐騙集團專挑老人家弱點,每一次跟她父親拿錢都交代要拿現金,不能轉帳,還一直騙說已賺了好幾千萬,但必須付1600萬服務費用才能贖回4千多萬營利。但她爸沒有現金,對方竟騙她爸把房子過戶,然後哄騙她爸簽約保證1年內付1600萬,房子就可再買回來。

    女網友提到,詐騙集團還做很多的假證明、假的識別證、假的身分。最終房子已經過戶給吳姓男子,對方還將房子去銀行貸款1600萬,其中8百萬被詐騙集團用現金取走,還有幾個人拿走現金,吳男則拿300萬「服務費」以及房產。

    女網友憤怒表示,對方欺騙父親說操盤需要他的手機帳號密碼,還有LINE的帳號密碼,他們登入後把詐騙的群組整個刪光,把裡面重要人物的資訊都刪完了。她父親發現群組不見,才知道到自己受騙,她父親手機還被盜用,IP顯示在各個不同國家,還包括柬埔寨。

    她表示,她的父親去報案,但警察只回「要有心理準備這筆錢可能回不來」,之後再打電話追蹤辦案進度,警員愛理不理。「我聽完我又哭了,我覺得這個世界實在太冷漠了」。

    女網友表示,她父親已經76歲了,2021年母親過世,父親已經很難過了,之所以會受騙,就是希望她不要這麼苦這麼累,才想要幫忙賺點錢,加入股票群組有專家教怎樣操盤買股票,最後被詐騙集團騙到連銀行存款跟房子都沒了。

    女網友不滿指出,詐騙集團猖獗,不法分子利用科技跟網路來欺騙老人家,政府都不顧嗎?「今天大家看完會覺得不關你的事,但詐騙集團隨時都會盯上你或是你的家人,如果你們覺得要防範很簡單,我可以跟你們說他們玩了很多心理戰術。我爸以前也是自己創業的老闆都會被騙。你們千萬不要小看了這些詐騙集團。」

    桃園地檢署獲報後指派檢察官吳明嫺指揮內政部警政署刑事警察局第一大隊、桃園市政府警察局蘆竹分局成立專案小組,溯源追查發現,詐騙集團以LINE通訊軟體吸引老翁加入「招財貓」群組,再虛偽捏造「華碩股份投資有限公司」名義,以假投資詐騙被害人陸續面交現金30萬、50萬元。

    當詐團發現老翁現金所剩無幾,名下尚擁有房產,開始誘騙老翁以房產借貸投資,並介紹居間仲介的陳姓被告等人及吳姓金主,以「假買賣真借貸」手法詐騙老翁將房產過戶給吳姓金主,借得1800萬元後,吳姓金主等人再利用權利金、服務費等名目向老翁收取1031萬元,最後老翁房產過戶後僅得769萬元,不過這些款項仍被詐騙集團以假投資詐術騙取。

    專案小組最後查出李姓男子為首的車手集團及吳姓金主等12名被告,涉犯《組織犯罪防制條例》第3條第1項前段、後段的指揮、參與犯罪組織、《刑法》第339條之4第1項第2款之3人以上共同犯詐欺取財及修正後《洗錢防制法》第19條第1項後段的洗錢等罪嫌,依法將12人起訴。

    檢察官請法院審酌李姓被告等人均年值青壯之年,不思尋正常工作賺取財物,反利用年老人可欺而乘人之危,奪人房產,造成被害人財產損失及身心煎熬,請法院量處被告李男有期徒刑5年,並聲請沒收犯罪所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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