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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久大併「東京著衣」爆內線交易削1300萬 「她」上訴二審認了獲緩刑

    2024-09-16 12:55 / 作者 侯柏青
    法庭判決示意圖。本報繪製
    上櫃的久大資訊併購女裝電商「東京著衣」時,爆發時任總經理鄭博文、李大彰、董事徐金龍及李大彰時任女友詹玉津(後已結婚)涉內線交易套利1300多萬元,被依《證券交易法》起訴。鄭、李及徐3人向台北地院認罪並繳回犯罪所得,一審均獲緩刑確定,唯獨詹玉津不認罪,遭判1年8月。詹女上訴二審後全認了並繳回24萬犯罪所得,高院認為她有悔悟之心,今天仍判1年8月,但給予緩刑3年,另命繳公庫30萬元。可上訴。

    檢方查出,久大在2016年10月3日傍晚公布重大訊息,表示要收購東京著衣國際股份有限公司股權股權,預計以每股價格25.8元取得普通股979萬9534股,預計投資金額不超過新台幣2億5282萬7978元。不過,李大彰等人卻提前買股套利,鄭博文不法獲利979萬250元、李大彰120萬、徐金龍215萬550元及詹玉津24萬2250元,總金額為1356萬3050元。

    鄭博文、李大彰、徐金龍一審認罪並繳回犯罪款項,北院判鄭2年、緩刑3年,另須支付公庫50萬元;李大彰判1年10月、緩刑3年,支付公庫30萬元;徐金龍判1年8月、緩刑2年,支付公庫20萬元。詹玉津則否認犯罪,強調當初只是借50萬元給李大彰,沒有參與內線交易,但法院不採信其證詞,判她1年8月,而且不給緩刑。

    詹玉津針對量刑上訴,高院合議庭認為,原審依照《刑法》59條規定酌減其刑後,也針對《刑法》57條的各種情狀審酌詹玉津的刑度,沒有濫用權限或違法失當;合議庭也考量她在偵查中沒有認罪,沒必要從輕量刑,決定維持一審刑度。

    不過,高院合議庭審酌,她沒有被宣告「有期徒刑以上」的犯罪紀錄,而在高院審理時,她終究坦承犯案、正視自己的錯誤,而且自動繳交犯罪所得,合議庭認為她具有悔悟之心,認為她經過這次偵查審理及判刑教訓,已經知所警惕,因此宣告緩刑3年。而合議庭也要求她在判決確定後1年,支付公庫30萬元,促使她深刻記取教訓,確實改過自新。全案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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