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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更新】業者付費當立委特助 鄭天財收賄幫忙喬事200萬元交保

    2024-08-27 21:59 / 作者 呂志明
    檢察官偵訊後以涉犯貪污罪諭知鄭天財200萬元交保,並限制出境出海。呂志明攝
    有業者每月付費掛名國民黨立委鄭天財辦公室特助,遇到困難時,請託立委幫忙協調,自2020年至2023年間,鄭天財以此收取業者數百萬元的掛名特助費,台北地檢署今日指揮檢察事務官,前往鄭天財國會辦公室及住居所共5處地點執行搜索,同時以被告身分約談鄭天財到案,經檢察官訊問後,以涉犯《貪污治罪條人例》不違背職務收賄罪,諭知200萬元交保,並限制出境出海。

    鄭天財辦公室執行長張騰龍。資料照。呂志明攝


    全案起因於去年檢調偵辦鄭天財辦公室執行長張騰龍,涉嫌替政部營建署組長張之明牽線,護航廠商取得雲林綠電標案,檢調在執行搜索時,意外發現鄭天財辦公室有多名特別助理,有些疑似掛名人頭,懷疑涉及詐領助堙費弊案,助理費案的犯罪事證,因此另行簽分他案偵辦。

    負責偵辦的檢肅黑金專組檢察官郭耿誠在深入追查後發現與詐領助理費無關,而是有業者透過張騰龍牽線,掛名成為鄭天財辦公室特助,這些掛名特助不僅不需領助理費,反而是每個月必須給鄭天財數萬元的掛名費,讓他們在外可以掛著立委特助的名號辦事。

    不僅如此,若是這些助理遇到困難時,還可透過鄭天財出面找官員協調解決。

    立法委員鄭天財。資料照。陳品佑攝


    北檢上週指揮檢察事務官、調查局北機站,執行搜索18處地點,同時以被告身分傳喚張騰龍、及鄭天財辦公室杜姓助理及付費掛名特助,以及多名證人,據了解這些擔任特助的業者來自各行各的負責人。

    為了怕消息曝光,北檢還還分散在台北地檢署及第二、第三辦公室進行訊問,訊問後均請回,同時在掌握更確切的事證後,於今日發動搜索約談。

    13:41 出版
    17:31 更新(案情)
    22:00 更新(鄭天財200萬元交保並限制出境出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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