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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更新】京華城案「聽命行事」列被告 黃景茂500萬元交保+三限

    2024-09-14 05:02 / 作者 呂志明
    檢察官漏夜偵訊5個小時後,認為北市前都發局長黃景茂涉犯《貪污治罪條例》圖利罪,諭知500萬元交保並限制出境、出海及住居。呂志明攝
    檢廉偵辦京華城容積率弊案,查出時任台北市府都發局長的黃景茂,在京華城提出違背法令的獎勵容積方案時,「聽命行事」上簽最後拍板定案,昨(9/13)日以證人傳喚到案後認為涉嫌重大改列被告,經檢察官漏夜偵訊5個小時後,以涉犯《貪污治罪條例》圖利等罪,諭知500萬元交保,並限制出境、出海及住居。

    當檢察官諭知黃景茂500萬元交保後,他似乎一直在哭窮沒錢,檢察官堅持不降保,過了3個多小時果然湊足500萬辦保。清晨4點45分,當他離開北檢時,記者問他「為什麼要圖利?」、「聽誰的命行事?」、「你有認罪嗎?」、「要不要說明一下?」,黃景茂始終不發一言,迅速的鑽進前來等候的轎車離開。

    當黃景茂交保離開北檢時,記者問他是聽誰的命行事?有沒有認罪,他不發一語。呂志明


    1987年威京集團取得唐榮鐵工廠位於北市八德路機械廠舊址,基於開發許可及土地變更回饋精神,以捐地三成等附帶條件,由「第三種工業區」變更為「第三種商業區」,基準容積率560%,取得容積率後威京集團在原址建立京華城商場,2001年正式開幕。

    營業18年後因為生意欠佳,不敵巨大虧損,於2019年11月30日結束營業,商場在對外招標求售最後由集團中石化子公司鼎越開發以372億餘元得標,2017年間,京華城公司向台北市政府爭取再次適用「允建樓地板面積保障」。

    但北市府認為「允建樓地板面積保障」本質僅屬一次性保障,就算是京華城原址重建,不能再次適用該「允建樓地板面積保障」,而須回歸適用「商三」法定基準容積率上限之560%,因此不同意其申請予以駁回。京華城為此提起行政訴訟,2020年7月16日,台北高等行政法院判決駁回,京華城上訴最後又撤回。

    然而,在判決駁回前,京華城另闢蹊徑,循《都市計畫法》第24條規定自提細部計畫修訂案,同時參採參採「都市更新建築容積獎勵辦法」所定的「綠建築」、「智慧建築」、「耐震設計標章」等獎勵規定,法外創設所謂「韌性城市貢獻」、「智慧城市貢獻」及「宜居城市貢獻」等獎勵項目,爭取核給「第三種商業區」的基準容積率(上限為560%)外加最高20%的容積獎勵,向北巿府都發局提出申請,請求核轉台北市都委會審議。

    依照北市議會「京華城容積違失專案調查小組」,2020年5月21日都委會765次會議,與會委員要求給京華城獎勵,但並沒有說是哪一種,後續白仁德於6月20日主持專案小組會議,7月3日京華城發文都發局提出獨創的容獎方式,也就是如今被人詬病的容積獎勵20%,同月7日由黃景茂簽呈,並在30日彭振聲拍板決定用容積獎勵補償京華城。

    專案調查小組召集人游淑慧表示,北市議會「京華城容積違失專案調查小組」經過多次會議已釐清相關過程,發現前市長彭振聲、前都發局長黃景茂當初只憑京華城1頁報告,便簽核讓京華城容積案進都委會審議。

    01:35 出版
    05:02 更新(黃景茂交保離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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