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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才因詐貸83.5億被起訴 泰坤建設董座又因延遲交屋被控背信

    2024-08-09 08:43 / 作者 呂志明
    泰坤建設負責人楊岳修。資料照。讀者提供
    全台最大自辦都更案「泰舍至善元」,建商泰坤集團涉嫌以虛增銷售資料的財務報告,向聯貸銀行詐貸逾83億元,負責人楊岳修等9日才因涉犯《銀行法》詐欺銀行等罪嫌,被台北地檢署起訴。其中還有泰舍至善元的2名屋主指控,他們買屋錢也繳了,泰坤卻遲遲不交屋,認為楊岳修及公司董事簡定榮2人涉犯《刑法》背信等罪,不過當住戶一提告後泰舍就立即辦理過戶,2名告訴人有房子可住也撤回告訴,檢察官調查後認為罪嫌不足,處分不起訴。

    泰坤董事簡定榮。資料照。讀者提供


    泰坤集團自2013年承作泰舍至善元(至善元建案),負責與地主協商整合,屬於地主合建案,2017年3月31日取得建築執照,同年8月31日正式動工,基地面積2977.6坪、總房地銷售金額約218億元,由泰坤公司負責建案興建營造業務,2022年1月22日竣工,同年7月21日取得使用執照。

    北檢查出,由於泰坤集團承作至善元建案,相關購買土地及營建成本預做175億元,集團計算後還需向銀行壽借76億元,泰坤於2019年與土地銀行等聯貸銀行辦理聯合授信貸款事宜,泰坤為了順利使用聯貸銀行交付貸款動撥款項,以不實虛增至善元案銷售金額手法,使得土地銀行等聯貸銀行陷於錯誤,詐取83億5180萬74元。

    依據聯合授信合約第6條規定,建案貸款動用條件須符合「房地銷售率50%以銷售契約金額達110億元以上」,才能獲授信銀行撥款,楊岳修等人明知規定,竟然透過「與員工或前員工、親友簽署不實銷售合約」、「以裝潢費或服務費墊高實際買賣金額」、「招攬入股投資泰坤集團以抵償房屋價款」等方法,不實虛增至善元案銷售金額,以達動用條款。

    2019年泰坤再與土地銀行等聯貸銀行辦理聯合授信貸款事宜,泰坤為了順利使用聯貸銀行交付貸款動撥款項,利用「與員工或前員工、親友簽署不實銷售合約」、「以裝潢費或服務費墊高實際買賣金額」、「招攬入股投資泰坤集團以抵償房屋價款」等方法,不實虛增至善元案銷售金額,以達到動撥代款的門檻,使得土地銀行等聯貸銀行陷於錯誤,詐取83億5180萬74元。

    檢察官調查後認為楊岳修在內的「泰坤主管LINE群組」的9名成員,共涉犯《銀行法》詐欺銀行等罪嫌,依法提起公訴,目前全案正由法院審理中。

    另外,還有2名屋主指控他們購買泰舍至善元的預售屋,錢也都繳了,但泰坤卻遲遲不辦理交屋,因此對泰坤的負責人楊岳修及董事簡定榮提起《刑法》背信罪等告訴。

    當2名屋主提告後,泰坤立即辦理過戶,屋主在取得房屋後也主動撤回告訴,台北地檢署調查後認為2名被告罪嫌不足,處分不起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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