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進黨團總召柯建銘帶領立委前往司法院聲請釋憲,由憲法法庭書記廳廳長楊皓清接受。資料照。廖瑞祥攝
國會改革法案相關法案引起爭議,總統賴清德6/26公告後,民進黨立院黨團、行政院、總統及監察院等4單位先後遞狀聲請釋憲、暫時處分。司法院證實,7/10下午2點將就暫時處分案先行召開準備程序,聽取民進黨團、行政院和總統及指定相關機關立法院的意見。
國會改革修法6/26正式生效,民進黨立院黨團開第一槍,由總召柯建銘、幹事長吳思瑤及書記長莊瑞雄偕同律師陳鵬光、陳一銘,率先在6/26遞狀聲請釋憲、暫時處分;行政院則在6/27由法規會主委沈淑妃、委任律師李荃和代表接力遞狀,總統賴清德則在6/28委託律師洪偉勝遞狀聲請。而監察院也在昨(7/1)天由監察調查處楊昌憲處長及委任律師李元德代表遞狀。
司法院表示,立委柯建銘等51人、行政院及總統賴清德對近日增訂(修正)公布的《立法院職權行使法》、《刑法》的相關條文,分別提出法規範憲法審查及聲請暫時處分。憲法法庭就聲請「暫時處分」部分,依《憲法訴訟法》第43條第2項及「憲法法庭審理規則」第53條規定,已定於7月10日下午2點進行準備程序,屆時將聽取聲請人及指定相關機關立法院陳述意見。
民進黨團、總統、行政院和監察院提出的4起聲請案,都已經完成分案,目前只有民進黨團的案子評決受理,並在憲法法庭網站上公開書狀。其他的3案仍由承辦大法官及其所屬審查庭持續處理中。
民進黨團總召柯建銘帶領立委前往司法院聲請釋憲,由律師陳鵬光(左)、陳一銘(右)遞交聲請。資料照。廖瑞祥攝
行政院法規會主委沈淑妃(右)、委任律師李荃和(左)代表行政院遞狀聲請釋憲及暫時處分。資料照。侯柏青攝
律師洪偉勝代表總統賴清德遞狀聲請釋憲、暫時處分。資料照。侯柏青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