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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高鐵廁所收賄240萬重判12年 前議員劉馨正通緝2年被逮上銬入獄

    2024-02-01 08:50 / 作者 呂志明
    涉貪的國民黨籍前高雄市議員劉馨正,在逃亡2年後被通緝到案。呂志明攝
    國民黨籍前高雄市議員劉馨正,擔任新竹瓦斯公司總經理期間,在高鐵廁所、車廂內,7度收受業者賄賂240萬元,被法院重判12年徒刑,另外在參選高雄議員期間,為了當選散發黑函攻擊對手,又被依《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判刑6月,劉男被判刑確定後拒不到案,被發布通緝,在逃亡2年後昨(1/31)日因外出辦事被警方逮個正著,當劉男被移送台北地檢署後晚間搭上囚車入獄服刑。

    劉馨正曾擔任高雄市建設局長、經濟發展局長,2012年3月5日起至2014年6月30日止擔任由新竹縣政府出資設立登記的新竹瓦斯公司總經理,當劉男辭去總經理職務後,返回高雄家鄉代表國民黨參選議員。

    新竹地檢署查出,劉馨正在擔任新竹瓦斯公司總經理期間,承董事長之命綜理公司一切事務,於新竹瓦斯公司依政府採購法規定對外辦理各該採購工程案時,負責核定工程勘測調查設計及編制工程預算書、工程竣工結算及決算事項、竣工驗收等關於履約管理、驗收相關事宜。

    上芫公司、金北公司公司在陸續得標新竹瓦斯公司的採購工程,為了能夠讓工程順利通過驗收,2家公司的郭姓老闆自2012年10月16日起至2014年5月12日止,分別在台灣高鐵新竹站、高鐵車廂、台灣高鐵左營站等處,交付現金給劉馨正,總計7次共計240萬元。

    新竹地院認定劉馨正觸犯《貪污治罪條例》不違背職務收受賄賂罪,判處應合併執行12年6月徒刑,褫奪公權8年,高院改判12年,褫奪公權6年,2022年12月21日最高法院駁回上訴全案確定。新竹地檢署在判決確定後囑託台北地檢署通知劉馨正到案執行,但因傳拘無著,沒入保證金100萬元並發布通緝。

    另外,劉馨正參加2018年高雄市第三屆第一選區市議員選舉期間,為求勝選,竟發黑函攻擊對手,橋頭地院審理後,依違反《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判處6個月徒刑,2023年6月20日最高院院駁回上訴全案確定。劉男也因未到案執行被橋頭地檢署發布通緝。

    劉馨正在逃亡2年後,昨天因為有事外出,被台北市警局中正一分局警員逮個正著,將他移送台北地檢署歸案,深夜搭乘囚車入獄服刑。而穿著西裝的劉男在上囚車時見到記者在拍照,還刻意躲避記者的鏡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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