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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更新】爽挪10億公款「生活豪奢」檢聲押失敗! 台中銀董座1500萬交保

    2024-02-01 11:01 / 作者 侯柏青
    台中銀行負責人王貴鋒交保1500萬元。讀者提供
    台中銀行董事長王貴鋒,與台中銀保險經紀人公司(台中銀保經)董事長賴麗姿、極緻租賃公司負責人周哲男共謀,涉用公款租豪車代步、還租私人飛機帶親友出遊、租用豪宅當招待所,掏空台中銀行及台中保經約10億元。新北地檢署昨指揮搜索後聲押3人,新北地院漏夜開庭後,裁定王貴鋒交保1500萬元、周800萬元、賴300萬元。

    財力和背景顯赫的王貴鋒,獲法院交保後火速由親友籌足保金走人,他離開法院時,記者問他「有沒有認罪?覺得委屈嗎?」、「是不是公司內鬥?」他全都不發一語,但當記者問到,「會不會擔心公司股價受影響?」王貴鋒才突然回神吐了兩字「謝謝!」

    至於穿著時尚西裝的周哲男交保候,記者問他,「你跟王董(王貴鋒)是什麼關係?」他不發一語;賴女則戴墨鏡,不回應記者提問,神情緊繃地離開,甚至一度拿皮包擋臉。

    台中銀行遭掏空10億。圖為西台中分行。翻攝Google Map

    專案小組查出,王貴鋒為台中銀行(2812)負責人,他兼任台中銀保經的負責人時,將董事長核決權限提高至1億元,自2014年起,以銀行及保經公司租用公務車為名,租購Rolls-Royce Phantom、Aston Martin Zagato、M-BENZ S600、Bentley Mulsanne、M-BENZ G63等豪車,做為私人代步或載送親友使用,租期屆滿後,未將車輛歸還銀行或保經公司,導致銀行、保經承受2億884萬4000元損失。

    極緻租賃公司負責人周哲男。讀者提供

    台中銀保險經紀人公司董事長賴麗姿。讀者提供

    此外,王貴鋒又以銀行及保經名義,周哲男承租龐巴迪Bombardier Challenger 350型飛機,還大手筆支出1億元保證金,每月再支出200萬元至800萬元不等基本月租費,且多次公報私帳,帶親友搭該飛機出遊,銀行及保經承受3億6327萬元損失。

    離譜的是,他自2014年起至2018年止,以保經名義,每年贊助4500萬元至1億80萬元廣告費給周哲男的公司,使保經承受3億6780萬元損失。他更以保經名義向周哲男的公司承租北市豪宅當公司招待所,還公報私帳幫周男無償裝潢,挪用6140萬供他和親友使用。共計造成10 億113萬8815元損害

    王貴鋒涉挪10億元公款,圖為他租用的重機。法務部調查局提供

    王貴鋒涉挪用10億元公款,圖為他租用的豪車。法務部調查局提供

    新北地院裁定理由指出,王貴鋒部分,經本院訊問並參酌檢察官所提出之相關事證,認他涉犯《證券交易法》第171條第2項、第1項第2款之使公司為不利益交易罪、第171條第1項第3款、第2項特別背信罪及《銀行法》第125條之2第1項後段之銀行負責人背信罪。

    他的犯罪嫌疑重大,但以1500萬元具保並限制出境、出海、限制住居,應能確報其後續配合偵辦,可以代替羈押處分,因此裁定交保、境管。

    至於周哲男部分,新北院認為他涉犯《證券交易法》第171條第2項、第1項第2款之使公司為不利益交易罪、第171條第1項第3款、第2項特別背信罪及《銀行法》第125條之2第1項後段之銀行負責人背信罪。他的犯嫌重大,法院認為800萬元具保、境管,應可以替代羈押,確保他配合後續偵辦。

    賴麗姿部分,新北院參酌檢察官所提出的相關事證,認定她犯罪嫌疑重大,但認為具保300萬及限制出境出海、住居,應能替代羈押。檢方仍可抗告。

    08:48 發稿
    11:00 更新3人交保畫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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